郭卓坚就撑七警行动提覆核败诉 官指属多管闲事判罚堂费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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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警察协会于今年2月在旺角警察游乐会发起“特别会员大会”,举行撑七警行动,遭“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质疑,未有按《公安条例》申请不反对通知书,而提司法覆核,但早前遭驳回申请。法官今颁下裁决理由指,郭的申请虽无恶意或不轨意图,但却是好事之徒,多管闲事,因他在本案无足够利害关系,可被视为滥用司法程序,下令他须付一个政府律师讼费。

郭卓坚就两警察协会所举办的撑七警活动提司法覆核。(陈雯慧摄)

官指郭与案件无利害关系

申请人郭卓坚,被告分别警务处处长及保安局局长。高院法官周家明于上月底已否决,郭卓坚司法覆核申请许可,并指2017年2月22日两个警察协会,举行的撑七警大会在旺角警察游乐会,不是公众地方,没有对外开放,以及郭卓坚在案件上无足够利害关系,否决其申请。

法官今颁下裁决理由指,当日举行特别大会,虽然立法会议员等公众人物及非警务人员参加,但无论如何若他们无相关许可证或会员证,或被邀加入,他们是无法入内,故先否决申请人第一个理据。

法庭须阻止司法程序被滥用

法官亦指,鉴于近年大量涌现司法覆核申请,以及覆核申请的复杂性,法庭有必要检视申请者是否有足够利害关系提出诉讼,以防止滥用司法程序。

对于郭卓坚以一个经常参与及组织公众集会的理由,提出今次司覆核,法官不认同郭方的观点,并反指,对于一个经常参与公众集会的人,应寻求更宽松的限制,但郭卓坚今次申请却有可能令法庭收坚相关规则,更认为郭在本案中无足够利害关系提出诉讼,只是一名“好事之徒”、“多管闲事者”,故驳回其申请。

案件编号:HCAL 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