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航生指《苹果日报》等涉诽谤 令声誉受损影响出镜机会求赔偿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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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曾航生指《苹果日报》及未易手前的《壹周刊》,在报道他与梁安琪分手的消息涉诽谤,令他的声誉受损,更连累唱片销售,连出镜机会及登台也受影响,造成经济损失,因而入禀高等法院,要求颁令禁止两报刊在网页及YouTube发布有关的短片及文章,并要两报刊登道歉启示及赔偿。

曾航生跟前女友梁安琪拍拖廿年,直至2014年分手,而多年来梁安琪对男友音乐事业瞓身支持。(东星图片)

原告曾航生,两被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

入禀状指,被告于2014年2月19日和20日刊出4篇文章,标题分别为“曾航生火爆郁手推落衣柜 梁安琪心死:唔讲呢个人嘅所有野”、“暴爱20年俾曾航生打 梁安琪:再讲好肉酸”、“拖拉20年 梁安琪俾曾航生打到分手”、“失大水喉梁安琪 曾航生复出做大茄”。其中两篇文章并有两段短片上载到YouTube。

声誉受损出镜机会也减少

原告指这些报道内容失实,并涉诽谤,令原告的声誉受损,不但令他的唱片销售收益下降,原告所获赞助,及现身电视或电影的机会,甚至出外登台也减少,对原告收入造成损失。原告于今年4至6月先后发信要求两被告收回有关报道的文章及短片,并要刊登道歉启示,但被告没有回复,原告因而入禀申请禁制令及要求赔偿。

案件编号:HCA240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