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控方爆曾荫权欧游 李国宝也在期间离境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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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在覆问时指,2010年7月25日至8月7日曾荫权夫妇一同到西班牙巴塞隆纳和英国伦敦旅行,出入境记录显示,雄涛广播另一股东李国宝亦于7月28日离港,8月8日回港,期间曾荫权的保镳在旅程后,向特首办申请住宿费获赞助的批准申靖,但只是及赞助人是曾荫权朋友,真实身份却一直未被披露,
并质疑特首办如何判断申请,以决定是否不涉及利益冲突,以及政府对赞助人不欠下人情。蔡承认,政府及特首办较困难判断。
特首副私人秘书蔡杰铭上午继续作供,他指特首平日公务繁忙,在2010年期间更处理“五区公投”、政改、菲律宾港人旅客被挟持事件,2011年又要处理大量内地孕妇来港产子问题、政府总部迁往添马舰、时任国家副总理李克强访港、第四届特首选举、特首其中两名候选人被质疑诚信问题、以及被告被爆出席澳门赌场春茗活动,当时特首办非常繁忙。
付款者身份一直未披露
控方在覆问时指,2010年7月25日至8月7日曾荫权夫妇一同到西班牙巴塞隆纳和英国伦敦旅行,出入境记录显示,雄涛广播另一股东李国宝亦于7月28日离港,8月8日回港,期间曾荫权的保镳在旅程后,向特首办申请住宿费获赞助的批准申靖,但只是及赞助人是曾荫权朋友,真实身份却一直未被披露,
并质疑特首办如何判断申请,以决定是否不涉及利益冲突,以及政府对赞助人不欠下人情。蔡承认,政府及特首办较困难判断。
特首是制度上最高决策人
蔡在覆问中指,在广播牌照批核,特首须会同行政会议,听取广播管理事务局及政府内部的意见,才决定是否发牌,因此广管局、商经局的意见,都极具影响力,不过在最后决策,便是特首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而特首是制度上的最高决策人。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