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涉奸劫凤姐案 被告称怕尴尬低调召妓 遭通缉被同事cap图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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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文员涉强奸和打劫凤姐案但辩称是“强奸游戏”案续审,被告今(9日)出庭自辩,称与太太吵架,故到荃湾光顾凤姐,并建议加钱叫事主“似强奸AV咁做”。他又解释,因为怕被人见他往召妓,戴口罩上门,惟事主未完事叫停,之后更坐地起价,他故意未松绑事主便走。怎料之后被指涉嫌强奸,原本不想被人知往召妓的他,因警方向传媒发放他的照片,同事见后纷纷“cap图”,并有同事以短讯把照片传送回他。

被告梁家威(黑布幪头)否认强奸及抢劫一名凤姐。(资料图片)

太太称对他无希望

控方先在庭上播放被告梁家威(36岁)被捕后的警诫录影会面,他向警方透露自己已婚,但与家人关系不好,因为他沉迷赌博,欠下30多万元债,太太明言对他“无希望”,提出分居。梁称案发当晚和太太吵架,他心情差便到荃湾光顾“一楼一”凤姐。

第一次“玩强奸”

被告说,过往曾光顾凤姐5至6次,两年前亦到过案发的川龙街找凤姐。警员问他过往有否试过与凤姐玩“强奸游戏”,或要求其他特别的性服务?梁称案发当晚是第一次“玩强奸”,之前只试过加钱给凤姐,不戴安全套口交,又自称是从成人网站sex141.com知道荃湾川龙街有性服务。

怕人知召妓戴口罩

梁又解释,当晚他戴着口罩上楼,因为怕被人认出会很尴尬,又说:“正常人家会望到我个样,好唔自在,俾人知道我叫鸡。”他称与女事主协议以1600元肉金玩“强奸游戏”,但上床时他太累,没有射精,女事主事后却突然索价2600元。他表示不够现金,女事主便说若他不付钱,就会嗌强奸和打劫,叫其他姊妹进来。

出于贪念扣600肉金

当时梁见女事主手脚仍被反绑,出于一时贪心,干脆扣起600元肉金,只丢下1000元现金在床上。女事主要求梁先松绑再走,但他拒绝,称害怕女事主报警,他不想闹上差馆,亦不想上报纸,临走前只对女事主说:“1000就1000,你自己搞掂佢。”

被告梁家威称,警方发放疑犯照片后,同事“cap图”传送给他。(警方提供)

同事“cap图”传送给他

梁指事件曝光后,警方公开案发大厦的闭路电视截图,物流公司的同事纷纷“cap图”发短讯给他,说相中人与他很相似。

法官裁定表证成立后,被告选择自辩,他庭上供称与女事主碰面时,问她:“如果加钱系咪有野玩?”女事主反问他打算加多少钱和玩甚么,他才说:“我俾1600蚊,绑起手脚𠮶啲,好似强奸啲AV片咁做。”女事主答应。

自辩埋怨事主未完事还要加价

梁称原本只想用毛巾绑手脚,但因为毛巾太大绑不紧,女事主示意他用胶索带反绑手脚。虽然梁曾提出用毛巾塞住她的嘴巴,但女事主拒绝称“好难抖气”,梁才打消念头。

上床时,女事主说听到外面有人声,要求暂停,梁当时亦有点累,便说不用继续性交。女事主却突然“坐地起价”,要求2600元肉金,梁庭上忆述此事,抱怨道:“凉又冇得冲,做又未做完,仲要俾她咁讲”,他最终丢下1000元便离开。

曾尝试致电警方澄清

梁说事发后报纸登出他的相片,他惊讶自己牵涉强奸和抢劫案,曾以隐藏来电显示致电荃湾重案组,想查问案件的详情和澄清,但警方没有接电话。

被告的代表大律师指警方在被告的手机调查和搜证后,发现被告在去年11月30日至案发当晚,曾在网上搜寻“一楼一每日赚”、“打劫线索”、“强奸DNA”等字眼和其他与奸劫凤姐案件,案发后他再搜索“手机破案”、“手机定位追踪”、“荃湾抢劫”等关键字,律师要求被告说明为何在案发前后搜寻这些资料。

找搅笑新闻顺按奸劫相关字

被告解释,他曾在讨论区看过一篇与“一楼一凤姐”有关的文章,想和同事分享,但再找不到那篇文章,于是在手机应用程式上不断“㩒关键字”,最终在网页弹出一系列的建议搜寻项目,皆与凤姐奸劫案件有关,他说:“揾唔到讲笑𠮶单新闻,未周围睇㩒关键字啰。”被告又声称曾无意中看到一篇打劫银行的新闻,按关键字后出现“打劫线索”的搜寻结果,他一直按去下一页,没有仔细阅读。网站其后建议更多搜寻字眼,他才按到“强奸DNA”。

见照片曝光查看相关新闻

至于被告搜寻手机破案资讯,他称只是“冇野做上网睇吓”,加上他以前做过手机维修工作,对手机资讯有兴趣,便搜寻“手机定位追踪”、“电话号码追踪位置”和解锁S6手机等关键字。案发后他看见报章刊登自己的样貌,便找一下荃湾川龙街奸劫案的新闻。

被告梁家威,36岁,否认各一项强奸及抢劫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12月1日强奸及打劫34岁女事主。

案件编号:HCCC18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