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松泰倒插国旗罚5000元 律政司称研究判词 决定会否覆核刑罚
撰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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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郑松泰涉嫌去年10月,于立法会议事厅内将国旗及区旗倒转插,被控侮辱国旗及区旗罪。案件今日(29日)在东区法院宣判,两项罪名均成立,郑被罚款5000元,毋须入狱。事件令人关注律政司会否就案件覆核刑期,律政司接受查询时回应指,会小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据、主控官的报告法律原则,再决定会否跟进。
热血公民主席兼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去年10月在立法会会议上,在议事厅倒插五星区旗及国旗,事后被警方拘捕,并以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条罪被起诉。郑其后否认控罪,质疑倒转国旗不等同于侮辱。
案件今日在东区法院进行裁决,裁判官郑念慈指,“玷污”并不局限于实质上的弄污或损毁,亦包括污辱、使其声誉受损的意思,而倒插旗帜必然会损害它的尊严。裁判官最后宣判他两项罪名均成立,每项罪名罚款2500元,合共5000元。裁判官解释,郑心系社会事务,相信他并非有预谋犯事,亦没有焚烧旗帜,鉴于案情不严重,因此毋须判监。
在早前双学三子及反东北发展案中,多名被告遭律政司覆核刑期,而被上诉庭改判入狱。今次郑松泰事件未判囚,会否促使律政司再次进行刑期覆核?律政司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会“小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据、主控官的报告和相关法律原则,然后决定是否需要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