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骗将军】瑞银前副董事涂冰 涉骗豪客张军鲜佣金196万元
瑞银前副董事于2007年,在管理一名内地客户投资组合时,涉嫌串谋客户私下就利润抽佣20%,涉款约196万元。前董事否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今(11日)于区域法院开审。
被告涂冰(39岁)案发时为瑞银香港全球财富管理及商业银行业务副董事,负责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事发后已自愿离职。
案情指,2007年5月,被告游说案中事主、居于深圳的内地人张军鲜买入香港股票以作投资,以获丰厚利润,张遂听从被告被告建议,并交由被告处理投资事宜。
2007年5月,被告与张相约在深圳的一间酒店会面,被告提到“行规”规定,张需要将利润中的20%给予被告,张认为该笔费是“手续及情报费”故答应。
被告将钱存到弟弟户口
被告又通知张指,他在一项投资中获利210万,故要求张给他当中50万,又要求张以支票支付,张照办并把支票寄到被告提供的地址,惟被告向张表示已把支票撕毁,并要求他重新开票,收款人写为被告胞弟涂剑。张期后又获告知投资获利,并需再开出两张分别61万港元及84万多港元,但擡头人空白的支票予被告,两张支票及后被存进被告弟弟的户口。
同年12月,被告弟弟将一笔140万港元,分两次转账到被告户口。张亦发现被告隐瞒其他投资的亏蚀,故拒绝再支付费用予被告。被告于期后2008年11月离职,及在2015年10月被捕,警诫下否认贪污,又表示不清楚张与其弟的金钱𫐖轕。
被告向金管局投诉
控罪指涂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1月10日期间,与一名客户张军鲜串谋使被告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贿款,作为管理该客户在瑞银香港的投资组合的报酬。
持加拿大国籍的特赦证人、于内地开化工厂的张军鲜指,他于2006年5月在瑞银开设户口,案发时在户口买卖20只股票。控方问张,当被告要求他开支票付费时,有否问过被告为何不在其户口扣钱。张指被告认为扣钱的方式不太好,又提议他开支票,并把支票寄到他提供的地址,故他亦照办。
张又指,他曾将支票擡头的收款人写下被告名字,但被告致电通知他已将该支票撕掉,又要求张重新开一张给他,收款人则写为被告胞弟涂剑的名字。张指,他从未见过、亦不认识涂剑,而2014年他亦因被告收佣一事向金管局。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DCCC29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