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副局长拥元朗农地 惹利益冲突疑窦 谭文豪:须小心避嫌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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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新一批副局长及政助利益申报,发展局副局长廖振新申报在新界元朗拥有一间村屋及一片农地的1/6业权,惹来利益冲突疑窦。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谭文豪表示,廖振新是否涉及利益冲突,需视乎持有农地的面积以及所处地段,但无论如何,廖需小心避嫌,包括避免参与有关地区项目的决策。

发展局副局长廖振新(右)申报拥有一片元朗农地。(资料图片)

翻查政府公布的政治委任官员利益申报文件,发展局局长廖振新申报拥有两项物业,包括由去世父亲遗产继承得来的一幢新界元朗村屋及农地的1/6业权,以及其配偶在广东省东莞市拥有一层自住住住宅。廖振新曾于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间,出任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西拓展处处长一职,今年7月起走入热厨房任发展局副局长,而发展局其中一项主要工作开拓土地,包括发展新界。

发展局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廖振新自小已在元朗长大,有关农地为去世父亲遗产,廖振新在六兄弟姐妹中占该农地其中一份,而该农地面积约1万平方呎,未来并无发展项目在该农地范围内;而有关遗产继承仍在办理中,廖振新并未正式拥有该农地,将来如有涉及利益冲突,会在有需要时避席。

 

公民党谭文豪表示,廖振新在新界拥有农地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需视乎所持有的农地面积,倘若只是小幅农地,很难构成利益冲突。他又指,廖拥有的农地属遗产继承,并非在在出任公职时购入,暂时看不出有太严重的利益冲突问题。但他指出,倘若发展局有项目在廖拥有的农地附近开展,廖就有需要注意避嫌,包括必须作适当申报,并且避免参与相关项目的决策。

曾在廉政公署任职的民主党议员林卓廷称,现时廖振新的利益申报中,只提及拥有在元朗一幢村屋及农地,却没有更多有关物业的具体资料,认为当局应提高透明度,解除公众忧虑。新界西议员朱凯迪亦指,廖振新处理涉及相关地段的发展时,均须避嫌及申报,以免瓜田李下。

上届发展局政助何建宗曾于2013年被揭没有申报其家族公司坐拥古洞二万平方呎地皮,因此卷入囤地风波,被逼辞去职务。按政府规划,古洞北是其中一个计划中的新发展区,属新界东北发展计划一部分,未来会与粉岭、上水新市镇和粉岭北新发展区结合成为一个新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