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经民联张俊勇网媒追薪 李偲嫣短讯:我不是服务班国旗抽水精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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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联盟主席蔡克健供称,李偲嫣曾表示自己只是拆佣,没有人工。(资料图片/梁芷君 摄)

正义联盟创党主席李偲嫣追讨两间网媒15.8万元欠薪案今续审。现任正义联盟主席蔡克健及李的前同事今(8日)作供指,李偲嫣与公司大股东、中华总商会会董张俊勇为合作伙伴,故李非员工,反而是股东。蔡又指李四处与其他员工呻说称:“你就好,你有人工,我系拆佣”。

原告为李偲嫣,被告公司分别为网购无限有限公司,及媒体无限有限公司。

网购无限有限公司前员工、现任正义联盟主席蔡克健今作供时指,他当日受李偲嫣邀请而加入公司,负责导演及编辑工作。他强调,李亲口向他表示自己没有薪金,以拆佣形式合作,为公司股东。蔡指,李经常与公司员工“大呻”:“你就好,你有人工,我系拆佣”。

李偲嫣为网媒担任总监,声称月薪高达5.7万元。(资料图片)

大股东张俊勇向员工称:李偲嫣非雇员

另一前员工、现任撑警大联盟召集人张美芬亦供称,李曾向她表示公司“蚀好多钱、公司无人识做生意,张俊勇嘅伯爷叫佢(李偲嫣)入去做”,李又多次向她及在群组内指自己是合伙人,没有薪金,要公司赚钱才可拆佣。张美芬又提到,曾向李讨债,李则以短讯向她表示:“我不是甚么受薪的,是要拆佣金……只有车马费……现在我内外受压……真的苦在心里无人知”、“我的路很苦,也是握着拳头迎战”、“我李偲嫣牺牲咁多,只为香港及中国,不是服务班国旗抽水精”。

不过,裁判官指WhatsApp内容与本案无关,所以不会处理。

次被告公司代表苏子杰作供时亦称,张俊勇曾斩钉截铁地表示,李不是其公司员工,亦曾在发送给李的电邮中写道:“I have to separate you from HKBC”,张俊勇亦只是指示苏子杰要为李提供协助。

证人:李偲嫣称要向公司乞钱交租

张又指,曾听过蔡克健录取的录音,内容提到李自言需向公司“乞钱”交租。

审裁官质疑,苏与李的WhatsApp对话中,苏曾向李交代行程及工作进度,似是苏的上司,惟苏解释因为张俊勇曾指示他要为首被告公司提供协助。

李偲嫣于2015年8月4日开始在两公司任职,并称于同年12月被辞退。她向两被告公司追讨15.8万元,包括月薪、两个月待通知金及待支杂费等。

案件押后至9月28日作结案陈辞。

案件编号:LBTC2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