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林郑月娥宣誓时未读出“本人” 覆核王2.0入禀求覆核

撰文: 陈雯慧
出版:更新:

被誉为“覆核王2号”、退休摄影师张德荣认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誓就任行政长官时没有按《宣誓及声明条例》读出誓词“本人,林郑月娥,谨此至诚,据实声明及确认”的完整部份,只读出誓言,违反法例,故今日入禀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根据法例撤销其行政长官资格。

张德荣(中)今到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陈雯慧摄)

申请人张德荣在入禀后,于庭外表示,林郑月娥在宣誓时没有读出完整誓词,需要由法庭决定是否不合格。对于终审法院上周颁下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的书面颁言,指“明显不接受及蓄意遗漏作出誓言”,便属宣誓无效,张德荣认为林太今次已触犯法例的“拒绝及忽略不作誓言”中的“忽略”,并指早前政府已DQ四名立法会议员,应早已熟识法例要求,不能以不清楚法例要求为由,提出反对。

张又强调,因林郑是被委任,他不清楚会否触发重选,但既然事件有错,他便要提出,不能置之不理。

根据张德荣的入禀状指,答辩人林郑月娥宣誓就职行政司官时,没有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5、6、7、16、16A和21条、附表二第1部,及《基本法》104条规定,没有准确、完整读出誓词“本人,林郑月娥,谨以至诚、据实声明及确认”,只读出誓言,故要求法庭令林郑月娥的不合法宣誓行为,须遵从后果,即从2017年7月1日宣誓当日起,撤销其行政长官职位。

案件编号:HCAL 5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