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被指陈章萍亲信遭拒聘 涉事者否认 雷其昌揭曾上班
兴德学校早前被揭“影子学生”和管理问题,有报道引述消息指,校董会上周召开会议,讨论前校长陈章萍怀疑违规聘任小学学位教师一事,质疑获聘者是陈的亲信,决定不取录。
涉事教师陈思敏今日(28日)现身说法,称自己曾历经3次面试才获聘,事前并不认识陈章萍或任何兴德管理层人员,认为自己无辜受事件牵连成为“苦主”,冀校方重新聘用。教育局委任兴德校董雷其昌指,职位招聘程序不当,表明不会录用陈思敏;教育局表示,接获相关投诉后,已即时作出跟进。
涉事教师名为陈思敏,拥有19年教学经验,在应征兴德职位前,在九龙城区一间学校任教务主任;在5月中旬,陈透过邮寄方式,向兴德应征“课程发展主任”,在6月至7月期间,先后3次到学校面试(见表)。他指,在第二次面试期间,获校长陈章萍、校监钟佳荣、校董陶锡源、吴伟荣和陶柏坚面见。
兴德管理问题曝光后获通知“需重新检视聘请”
至7月初,他获兴德电话通知聘用,便于翌日辞去原本的教席。及后8月初兴德管理问题曝光,他随即向教育局委任校董雷其昌查询,获回复指“需重新检视聘请。”
日期 | 事件 |
5月中旬 | 陈思敏邮寄应征信予兴德学校。 |
6月29日上午 | 兴德致电要求陈下午到学校面试。 |
6月29日下午 | 陈面见两名学校主任。 |
6月30日 | 第二次到校面试,面见时任校长陈章萍、校监钟佳荣及另外3名校董;对方面见陈思敏后表示满意,称会聘用。 |
7月7日 | 陈接获学校书记电话,通知聘用。 |
7月8日 | 陈辞去原任学校职务。 |
7月28日上午 | 陈接获陈章萍电话通知聘用,但对方要求要循例再面试。 |
7月28日下午 | 陈第三次到学校面试,面见校监钟佳荣、校董及数名教师代表,但陈章萍未有亲身出席,只透过网络视像“现身”。 |
7月29日 | 陈思敏再接获书记电话通知聘用,但对方称合约仍处理中。 |
8月初 | 兴德管理问题曝光,陈向教育局校董雷其昌查询,获回复指校方正重新检视其聘用;陈随后向工会求助。 |
8月24日 | 陈思敏在工会代表陪同下,与教育局人员、兴德校董代表举行“三方会谈”。 |
资料来源:受访者提供
内部文件证曾获推荐 同有其他应征者
协助陈思敏的工会取得兴德管理层内部文件,其中一页标题为“兴德学校会见教师记录表”,显示陈思敏在6月30日下午4时40分进行面见,并列明“推荐”,在评语栏则写下“经验丰富,尤对课程发展经验丰富。”;同一份文件中亦显示,有其他应征者在同日进行其他职位面试。
职位须向教育局申请批准
另一份擡头为“教职员人事安排”的文件显示,陈思敏被列入“2017/18年度新任教师”项目下,当中列明“经遴选委员会会面后,现推荐下列新聘教师”。在该项目下,显示陈思敏应征PSM(小学学位教师)一职,并描述为是“唯一申请人”,将填补一名课程主任辞职后的空缺,同时列明“通过后交教育局申请批准”。
对于有报道引述消息指,质疑陈思敏是陈章萍亲信,陈称自己先前在九龙城区内学校任职,居住在屯门区内居屋,毫无乡事背景,自己亦是在第二次面试时,才与时任校长陈章萍和校监等首次见面,事前不认识任何兴德管理层。
陈思敏又透露,在8月24日就曾相关招聘与行“三方会谈”,出席者包括办学团体校董刘义朗,以及另一名教育局委任校董为兴德学校代表;陈当时获告知,他应征的课程发展主任,程序上须先进行校内招聘;然而,他应征前亦未有任何文件,通知校内教师正进行小学学位教师职位聘请。
陈事后向工会求助,并了解到校方曾透过电邮通知校内教职员,有关职位招聘的事宜;惟两名兴德代表随后又质疑,为何只有陈思敏一名应征者,认为招聘程序不妥当和有疑点。
认为受无辜牵连成为“苦主”更是“欲加之罪”
陈坚称,在6月30日的第二次面试中,曾看见其他应征者;他估计,校方可能因先前的兴德管理问题,从而否定所有前校长陈章萍所作的决定,自己无辜受事件牵连成为“苦主”,有关指责对他而言是“欲加之罪”,感到十分不公平。
已向兴德发律师信 冀获聘用
陈又坦言,需独力照顾整个家庭,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的妻子和家中老人,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担心事件曝光后,会影响日后的求职;与此同时,学校普遍已聘请足够人手准备开学,预料短期内难以觅得工作。他表示,自己“行得正,企得正”,希望能获校方重新聘用,同时又计划透过民事途径向对方追讨损失,已发律师信予校方,要求对方重新提供答应聘请书面合约。
雷其昌:陈思敏4年前曾获兴德聘用
对于陈思敏指自己事前不认识陈章萍,雷其昌引述兴德学校的老师指,陈思敏在4年前曾获时任校长陈章萍取录出任主任级职位,但上班数日后就离职消失,而陈章萍当时并没有向陈思敏追讨代通知金。
教育局回应事件,认为学校法团校董会作为学校教职员的雇主,须负责校内人员的聘任事宜及承担最终责任。局方又表示,接获相关投诉后已即时作出跟进,包括提醒学校检视及跟进有关招聘个案,并确保招聘符合相关法例及指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