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消息:陈章萍向校董会发律师信 保留民事刑事追究权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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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五将开学,但早前被揭有“影子学生”及管理问题的屯门兴德学校,风波似乎并未平息。校董会上周通过罢免校长,并正招聘新校长,以确保9月初能如常开学,但有消息指,陈章萍被罢免后,向校董会发律师信“反击”,指校董会单方面终止陈章萍的校长职务属错误决定(a wrongful one),保留向有关当局反映的权利;同时就校董会的决定及陈章萍的损失保留民事、刑事追究权利。
兴德学校校董会上周五(18日)罢免校长陈章萍后,迅速展开招聘校长程序,昨日(25日)截止申请后,今日(26日)已开始面试,校董会计划于下周三(30日)召开特别会议,如过程顺利,料最快当日任命新校长。
但有消息指,陈章萍于本月24日透过律师向校董会发信,形容校董会单方面终止陈章萍的校长职务属错误决定(a wrongful one),表示会保留向有关当局(appropriate authorities)反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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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律师信中声称,校董会无权单方面强制开放校长室,因校长室内有陈章萍的贵重及具纪念意义个人财产(personal chattels),认为校董会需为遗失、被偷、放错地方至受损的物品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律师信更表示会对校董会决定及陈章萍的损失保留民事、刑事追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