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层村屋晒疑似狗皮 警下午称是装饰 晚上折返带走两女
元朗出现一宗晒疑似狗皮事件,有人将有关相片上载至网上,有人怀疑屋主杀狗后制皮草,于是报警,警方起初指事件属“误会”。至晚上多个动物团体表示关注,再度报警,警方始派员深入调查,其后带走两名女子及捡走毛皮化验。
今日网上流传一则怀疑杀犬剥皮事件,当中指元朗一村内有人将一块疑似狗皮放于屋外露台上晾晒,场面令人震惊。事件引起网民关注及热议,更有人因此报警。
发现疑似狗皮地点为元朗新田仁寿围村,当中一栋五层村屋,地下露台位置,今午3时许被人发现挂出一块完整动物毛皮,有人怕是屋主杀狗后剥皮晾晒,故立即报警。警员到场后调查,未找到户主,但相信该块皮草是装饰,暂将案件列作误会。
毛皮形似狗只 警晚上带走两女调查
该块毛皮颇为完整,能清楚看到鼻子及头部形状,双眼位置已成两洞,骤看之下形似狗只。《香港01》记者触摸该毛皮后,发觉毛质偏软,皮的背面有一层白色胶质,疑是经后期制作的产品。兽医黎昌生指该皮草似是由一杂种狗制成,而且已于较早前进行过加工及晾晒。据邻居郑先生指,该块皮草已非第一次晾晒,他估计应是装饰用的狼皮。另一位女邻居则表示该单位只供外佣居住,怀疑皮草属屋内佣工。
多个组织不满警方做法,傍晚再次报警,要求警方调查。其中“十八区动保专员”及“动物义工”要求警方充公该块毛皮及化验,警员表示将会再向附近居民了解,其后透过上址两名菲藉租客联络户主,据称因语言不通,暂未能证实该毛皮的来源,因此警方将两女带署调查。案件将刑事侦缉队跟进,会将狗皮捡走化验。
动物保护组织“AnimalSaver HK”创办人Urania表示,当知道有人晒“狗皮”后,就去到事发的村屋跟进事件,她的朋友上午11时许报过警,到晚上就见到有警员到场调查,并带走“狗皮”。
根据《狂犬病规例》第11条规定,任何人须预先向渔护处取得许可证,才可将动物、动物尸体或动物产品包括狗皮等输入香港。另外,《猫狗条例》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及猫只或售卖狗肉及猫肉作食物之用,如违例,一经定罪,可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