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杨振权曾出席反占中团体酒会 学者指倘知审案应避嫌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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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公民广场刑期覆核案中,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因被重判监禁6至8个月。当年冲击公民广场事件,间接引爆占领运动,而有份参与该案刑期覆核聆讯的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则被指曾在2015年出席一个“反占中”团体的活动,时任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亦有在场。有学者认为,杨振权若知道日后需审理与占领行动相关案件,便应避嫌。
司法机构回应查表示,由于仍有可能会进行司法程序,司法机构不适宜作出任何评论,请传媒自行参考《法官行为指引》。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网页显示,杨振权曾出席该会酒会,而该会曾成立“反占中”法律支援热线。(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网页)

双学三子昨日被判囚后,网络上流传一张相片,相中可见审理三子刑期覆核的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2015年时出席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主办的酒会,而酒会主办团体创会会长为民建联成员陈曼琪,同场亦有时任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出席。

查阅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网页,审理三子刑期覆核的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曾出席该会举办的酒会,根据网页介绍,酒会在2015年12月15日举行,是该会2015年圣诞酒会,同场亦有时任特首梁振英、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出席、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刘春华等,而杨振权亦有被点名介绍。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成立于2012年,会长为现任黄大仙区议员陈曼琪。翻查该会资料,该会曾在2014年占领运动前后发怖新闻稿,其中两篇分别表明,该会谴责新界东北发展拨款过程中有示威者冲击立法会的事件及成立“反占中义务法律咨询热线”。

港大法律学者张达明表示,杨振全行为并未构成违反《法官行为指引》。(资料图片)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如要质疑杨振权在审理案件时持有既定政治立场,需要有实质证据,不能单凭一张相片就作出指责”。他指,如果法官明知自己会审理有关案件,出席此类活动就肯定有问题,理应避嫌,但他补充,杨振权出席活动时是2015年,应该不知道自己会审理双学三子刑期覆核案。

张达明表示,法官很多时候都会出席法律界专业团体的活动,而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也属专业团体,“礼节性出席酒会很难能够令杨振权在审案时有倾向性的假设成立”。他续指,杨振权此举并未构成违反《法官行为指引》,“但如他加入该会就另当别论”。

就杨振权曾出席反占中团体活动一事,司法机构回应指,由于仍有可能会进行司法程序,司法机构不适宜作出任何评论。至于一般有关法官与法律专业人士的社交接触,司法机构着传媒参考《法官行为指引》第94段。

《法官行为指引》第94段列明,“司法机构成员跟法律专业界成员有社交接触,是存在已久的传统,也是正常的。不过,依照常理,法官也应谨慎行事。”第94段提到的内容包括:“法官须小心避免,与正在处理或即将处理的案件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有直接社交接触。如有这种接触,应避免谈及有关案件,亦应尽早通知聆讯的其他讼方。” 、“法官须小心衡量,以社交形式探访从前工作的大律师办事处或律师行是否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