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工作】身份模糊追讨欠薪困难 40万潜在自由工作者失保障
有国际及本地调查均发现,自由工作者将成新就业趋势,可惜他们往往不受劳工法例保障,屡遇“走数”情况。
本地自由工作者的身分不被法例正名及承认,他们若要追讨欠薪,必须先自行分辨自己属“自雇人士”、还是被“假自雇”的雇员,才能知道该往小额钱债审裁处、还是劳资审裁处申索,过程复杂。
有研究劳工问题多年的学者及职工盟统筹干事,虽也认同立法保障自由工作者,但前者强调这是企业家逃避劳保的新模式,后者则不认为一向对劳工问题反应冷淡的政府会仿傚纽约立新法例保障自由工作者。
自由工作者的身份现时浮游在兼职和自雇之间,前者的工资、工伤赔偿、法定假日及参与工会权利都受到《雇佣条例》基本保障,后者则不受保,被拖欠薪金只可向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加上坊间有不少怀疑“假自雇”个案,自由工作者要追回欠薪,很多时要先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是兼职雇员还是自雇人士,牵涉复杂的法例、案例和资料比对。
是次受访的自由工作者均表示“劳工处及法例上都没有订明何谓兼职、零散工,自雇定义模糊,故自行靠案例区分颇困难,只肯定自己不叫‘自由工作者’。”身份不被认同而往往令追讨、争取权益过程变得复杂的情况,跟很多传统零散工、临时工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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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自由工作者归类不清
记者翻查统计处、劳工处及香港青年协会资料,尝试梳理官方对自由工作者的归类,发现自雇人士、弹性就业者、短期/短工时雇员等定义均可涵盖以自由工作者实际的工作状态。青协去年12月发表的“新生化弹性就业模式”研究更提到自由职业者。政府及相关机构对不同的就业模式定义含混,令普罗大众未必能理解自己的就业状况,使其难以判断应如何在劳资间自保及追讨应得的报酬,更需承担跌入假自雇的陷阱。
Freelance成潮 美首立法
现时的自由工作者,一般都因自由工作的对工作方式及时间控制自主权较大,而选择自雇,受访的幕前及幕后工作者、兼专栏作家Janice便是一例;其他的原因还可能是基于行业惯例而实际上无从选择,例如是次受访的配音员者家希。虽然自由工作者的官方定义模糊,但循现时自由工作者的工作时间及其成为自雇人士的成因,仍可从统计处及青协的研究中,窥探全港自由工作者人数。
翻查政府统计处《第六十号专题报告书》,截至2012年全港自雇人士逾20万人。当中因“工作程序及方式带更大自主权”及“可自己控制工作时间”而选择自雇的有约4.2万人;因“行规/行业传统”而自雇的有4万人。
资料来源:统计处
全美会员达35万人的自由工作者工会Freelancers Union早前发起行动“Freelancer Isn’t Free Act”,争取立法捍卫人数与日俱增的自由工作者。本年5月15日,纽约市专门保障自由工作者基本劳工权益的法例正式生效,立下全美先例。
政府对劳工问题冷淡?
职工盟统筹干事陈昭伟认同就业零散化的趋势上升,但也留意到现时有些人未必想做全职雇员,尤其是年轻人。两者的需要不谋而合下,他认同有需要透过订立新法例或修改旧有法例保障自由工作者。不过,他指香港政府过往应对假自雇、定义雇员,以至修法及惩罚被法庭裁定假自雇的雇主态度冷淡,不认为政府会短期内立法保障自由工作者。
陈昭伟又称政府一向不太愿意参考先进国家的劳工法,经常借词“香港是自由市场,不适宜作太多规管”推搪。劳工处回复称,政府没有计划为自由工作者另订法例,又指非雇员人士如被欠薪,可以“一般的商业运作方式”追讨,即涉及5万元以下欠债可向小额钱债审裁处申索。
上文节录自第73期周报(2017年8月14日),原文题为《就业零散化 自由工作成新趋势》,现题为编辑重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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