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厦夺命火】地政总署:涉事单位违契 警告后未完成纠正即钉契
撰文: 邓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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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适工业大厦前日(12日)晚发生夺命火警,事发单位事后被揭发一㓥十七,更有人租住称为工作室的㓥房。地政总署今日回复指,涉事工厦的地契限制该地段用作“工业及/或货仓”用途,根据荃湾葵青地政处早上现场调查后,事涉单位证实违契,处方会尽快采取适当的执行契约条款行动。
地政处将发警告信要求纠正违契
发言人表示,由于美适目前并没有处所领有消防处发出的制造及/或贮存危险品牌照,故该工厦不属于首轮执管安排类别,署方会以现行安排处理。即在一般情况下,地政处会向有关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在28天限期内纠正违契用途,若期限届满后仍未纠正,地政处会将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即俗称的“钉契”,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执行契约条款行动的权利。
根据当局纪录,该工厦并无业权人曾向地政总署申请更改或豁免有关的用途条款,亦未曾根据已结束申请的“活化工厦措施”向署方申请整幢改契,以容许非工业用途。署方过往亦没有接到关于该工厦有违反地契用途的投诉。
肇事工厦的10A单位由“盈通香港集团有限公司(Profit Tone Hong Kong Group Limited)”于2008年持有至今,该公司董事雷胜明今日透过大厦保安发表声明指,“肇事单位是由业主Profit Tone Hong Kong Group Limited租予独立第三方租客,该租务营运者所作之一切行为均与本集团无关”。声明又指,昌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不是肇事单位的业主,亦没有从事㓥房业务。
查册所得,涉事单位曾由昌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08年卖予盈通。雷胜明曾是昌明的前主席。
屋宇署:改建违例或被检控
屋宇署昨指,初部调查显示,涉事单位被分间成17个独立房间,部分改动工程未符合逃生途径及耐火建造的安全标准,会向相关人士发出法定命令要求纠正,并考虑提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