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港队前教练骗津贴41万认罪候判 案情揭要求运动员交出36万
水球港队前领队古汝发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虚报运动员训练纪录,以诈骗香港体育学院(体院)发放政府津贴共逾41万元,今(6日)于区域法院承认控罪,法官押后至3月7日判刑,并批准被告保释,以待索取其社会服务令报告。案情指被告更有要求收到款项的运动员,向他交出部分或全部津贴,涉及共约36万元。
廉署表示,62岁被告古汝发案发时为泳总水球委员会义务秘书,亦是水球港队领队,负责向体院提交水球运动员的每月训练纪录作核实。泳总负责推广游泳运动,以及管理水球队等多支代表香港出赛的游泳运动队伍。
政府2018年推出“队际运动项目五年发展计划”以提升本港队际运动成绩。由泳总提名的运动员,如每月训练出席率达八成,则可获民政事务局按五年计划,经体院发放每月训练津贴4,000元。
案情指古汝发于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向体院讹称水球港队运动员已出席其训练纪录上的所有训练,体院因而向33名运动员发放津贴共逾41万元。廉署早前接获有关水球港队津贴发放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在制备水球港队运动员每月训练纪录时,捏改相关训练时数,以符合每月训练出席率达八成,向体院申领每月津贴;廉署调查又发现,被告要求运动员向他交出部分或全部津贴,涉及共约36万元。
被告今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法官彭中屏将案件押后至下月7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以索取被告社会服务令报告。
廉署表示,文化体育及旅游局、体院及泳总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署方一直透过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致力维护本地体坛廉洁,去年为逾40个体育总会的管理人员举办了“体育总会诚信领导课程”,旨在提高体育总会的管治水平,以及加强处理申请资助、遴选运动员等各方面的内部监控。廉署表示,会继续和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及体育界其他持份者合作,协助各体育总会提升防贪能力和诚信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