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被指辱警港台工会上诉得直 通讯局申到终审上诉被拒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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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播的港台电视节目《头条新闻》,被指2020年播出的其中一集,有污蔑和侮辱警方的内容而遭通讯局警告。香港电台工会及记协在司法覆核获裁定部份胜诉。通讯局和工会其后再提出上诉,去年9月上诉得直,获撤销所有警告。通讯局不满结果,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上诉庭今(6日)颁判辞拒向通讯局批出上诉许可,局方须付18万元讼费。

上诉庭指,判辞早前已指出通讯局没按程序处理投诉,局方的争议只是学术问题,亦不涉重大公众利益,遂拒批终院上诉许可,并下令局方支付18万元讼费。

港台电视节目《头条新闻》被指2020年播出的其中一集,有污蔑和侮辱警方的内容而遭通讯局警告,通讯局其后不满结果,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高院今(6日)颁判词,拒批上诉许可,局方须付18万元讼费。(资料图片)

通讯局指《头条新闻》辱警的论点如下(详看下图),但上诉庭指局方未有分辨哪些属事实陈述,是局方错误裁定港台违反《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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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集数于2020年2月14日播出,通讯局裁定该集的两环节“无品芝麻官”和“惊方讯息”,违反《电视节目守则》,向港台发出警告。上诉庭早前指,通讯局处理投诉时未有采取正确的方法,包括未有分辨哪些属事实方面的陈述,因此局方错误裁定港台违反《守则》。

案件编号:CACV 579/2021、CACV 5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