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性侵7童包括三兄弟 非礼兄长时叫其弟拍片 囚13年4月
清洁工声称童年在内地曾遭男邻居性侵及肛交,他称因恶性循环下,约两年间在港性侵7名9至13岁的男童,当中有3人是兄弟,他更在性侵其中一名男童时,叫其弟帮忙拍摄过程。清洁工今(27日)在高等法院承认19项性罪行。法官郭启安判刑时指,被告年幼的经历并非犯案的理由,且他既曾是受害人,就更不应让男童历同样遭遇,惟被告以“大哥哥”身份占便宜,与多名男童肛交时未有使用安全套等,重囚他入狱13年4个月。
认14项性侵罪名包括非法肛交
被告赵家兴,28岁,承认14项涉及性侵行为罪名,包括2项煽惑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7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2项与16岁以下儿童肛交、2项企图与16岁以下儿童肛交、1项非礼罪。
另认5罪涉儿童色情物品
另涉5项涉儿童色情物品的罪名,包括2项促致16岁以下儿童制作儿童物品,及3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案发于2020至2022年间,共涉7名男童,他们当时介乎9至13岁。
被告轻度智障兼有娈童癖
法官判刑时引述被告的精神科报告,指被告属轻度智障,有娈童癖,同时受10至13歳的男童,和18岁的女子吸引。心理报告则指,被告在社交上孤立,难以和同龄的人士相处。
称受童年经历影响而恶性循环
法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年幼时在内地居住,被男邻居性侵。邻居迫被告口交,以及和他肛交。被告的求情信称,因年幼的经历,导致“恶性循环”,干犯本案。辩方又指,被告被还押期间曾经自杀,因此被送至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现已深感后悔。
官指被告是危险的性罪犯
法官判刑时则指,被告年幼的经历并非犯案的理由,又指他是危险的性罪犯。他在休憩场所“寻找猎物”,假装融入小童之中,取得他们的信任,以“大哥哥”身份占便宜,又提供利益。部份男童表示不想继续,但被告未有理会,法官指被告应庆幸,未有被控以更严重的罪行。
著被告要控制性欲
法官续指,案中没有事主的创伤报告,不代表他们没有创伤。考虑被告和男童的年纪差距、他和部份事主肛交时没有使用安全套等,法官最终判他监禁13年4个月。在判刑后,法官指被告亦为受害人,应不想事主经历他年幼的遭遇,著被告控制性欲望。
B母听儿子电话谈及性侵而揭发
案情指,男童A、B和C在维园玩捉迷藏等,认识被告。B的母亲于2022年10月,无意中听到儿子和他人谈及遭被告性侵,因而揭发事件,遂报警。警员于同月拘捕被告,并在其手机检获多段儿童色情影片,亦揭发另有4名事主E、F、G和H,他们于彩虹邨蓝球场认识被告。
被告向B自称是儿科医生
被告分别把A、B和C带到维园附近的厕所,然后以提供游戏点数卡等利诱,以换取摸男童的下体。此外,被告曾向B称是儿科医生,替对方检查下体,然后以自己的下体磨擦B的下体。被告于另一次事件中,给予B点数卡和雪糕后,称要做“同性恋的事”,继而把B带到残厕,和对方肛交。B感到痛楚,要求被告停止,被告则要求B要“乖”,并继续性侵。
性侵F时叫其弟G拍片
案情续指,E、F和G为三兄弟,分别遭被告性侵。其中E在被告的住所时,遭被告摸下体。此外,被告又两度试图和F肛交,但不果。其中一次性侵F时,他更指示F的胞弟G以被告的手机拍片。被告又曾和9岁的G肛交,以及非礼G时,著在场的F以手机拍片。
案件编号:HCCC7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