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学士生认为电骗党收“货” 令六旬妇失12龙凤鈪等共24万财物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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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学士学生声称获介绍提货工作后,被安排为电骗党上门收“货”,并曾收取一名六旬妇12只龙凤鈪等金饰,令该妇人损失约24万元,他则获报酬500元。翌日他再往取另一女子款项时被捕。男生今(30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控方指,鉴于电骗案猖獗,要求法庭加刑。法官郭伟健亦称,判刑须考虑罪行的普及性和严重性,以免向大众传信息以为:“氹掂啲细佬去就无事。”把被告还押至明年1月21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教导所报告。

被告郑凯言(20岁,港大专业进修学院经济科副学士)承认洗黑钱罪企图洗黑钱等两罪,指他于2024年6月5日,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涉及12只手镯、一条手链及一笔港币12万元的现金;及同年6月6日企图处理一笔10万元的款项。

被告郑凯言在区域法院承认洗黑钱等两罪。(黄浩谦摄)

梁事主失12龙凤鈪及12万现金

案情指,65岁姓梁女事主于今年6月5日收到男子来电表示“有人”出了事,要求梁支付十多万元保释金,梁以为其儿子出事。梁表示不够现金,男子要求梁变卖金饰,并称一名叫“明仔”的男子会上门收取。被告其后上门,取去12只龙凤鈪、1条手链及12万元现金。梁联络儿子后方知受骗,遂报警处理,她就此损失约24万元。

招收到来电指其侄儿转电话

同日,58岁的招女事收到“猜猜我是谁”电话,以为来电的男子是其侄儿,男子称他买了新电话正在试用。招挂线后联络侄儿,得知侄儿没有转电话,意识到男子是骗徒。

招安排收款亦同时报警

男子翌日再致电招,表示他打伤人被捕,需要10万元保释金。招约定在其寓所楼下交收,同时报案,警方埋伏“放蛇”,被告在交收时被捕,警诫下称:“一个叫郭生嘅人叫我嚟拎野,我都唔知咩事。”

被告收金饰等获转帐5百元

被告其后于录影会面承认在Telegram认识“郭生”,郭介绍他做提货和运货的工作,被告收取金饰及现金后转交一名男子,被告事后获转帐500元,他不知道货物是甚么。

被告称求职经验不足被利用

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全职经验,受不法分子利用,为了赚钱而犯案。望法庭考虑被告年轻,判处非监禁刑罚,避免他受其他在囚人士影响其更生状况。

案件编号:DCCC 140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