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警区拘捕124名男女 涉诈骗洗黑钱 全为傀儡户口持有人

撰文: 罗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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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区拘捕124名男女涉嫌诈骗等罪,全部是傀儡户口持有人,涉及损失金额6,869万元。

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侦缉督察马颂怡称,由今年1月至11月,元朗警区共接获3,467宗诈骗案,包括冒充客服电话骗案、投资骗案、求职骗案及网上购物骗案。歹徒要求受害人将款项转到傀儡户口。

元朗警区展开行动代号为“怒浪”执法行动,针对牵涉诈骗及洗黑钱案件的傀儡户口持有人 。(翁钰辉摄)

元朗警区刑事部于过去3星期,即12月2至23日,展开行动代号为“怒浪”的执法行动,针对牵涉诈骗及洗黑钱案件的傀儡户口持有人。 人员在全港多处拘捕共90男34女,当中120人为本地人,4人为内地人,他们年龄介乎17至71岁。涉及128宗案件,总损失金额6,869万元,冻结89.8万元,各人已获准保释候查。

被捕人涉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行使虚假文书”、“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及“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等罪。

马颂怡续称,被捕人全部是傀儡户口持有人,被不法之徒以几百至几千元报酬引诱,卖出或借出户口以协助收取及清洗骗款。其中4名被捕人士,在社交平台主动出售自己及他人的户口。

警员在全港多处一共拘捕120 名本地及4名内地人士,罪名有“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使用虚假文书”、“洗黑钱”等。(翁钰辉摄)

她提醒市民,切勿租借或卖出银行户口给其他人,户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户口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4年及罚款港币500万元。

而警方积极与律政司就同类型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 在过去一段时间,警方与律政司成功就多宗涉及傀儡户口持有人的洗黑钱案件,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令涉案傀儡户口持有人的刑期分别增加百分之12.5 至33.3,而最高的个案则被判处75个月监禁。警方会继续与律政司合作就合适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并积极研究就洗黑钱罪行加快检控程序。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呼吁市民时刻保持警觉,并在手机下载 一站式诈骗陷阱搜寻器“防骗视伏App”。公众遇到可疑来电、网购卖家、交友邀请、投资网站,可以系“防骗视伏App”输入相关平台帐户既名称或号码、收款账户、电话号码、电邮地址、网址等,以评估 诈骗及网络安全风险。如有疑问或怀疑受骗,请即报警或致电18222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