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涉停车场两度非礼一名女童 准保释但不得到屯门及鲗鱼涌
撰文: 陈蓉
出版:更新:
男教师涉在4至5年前,于粉岭中心停车场非礼以及煽惑年龄未成年女童X作出猥亵行为,案件今(24日)于粉岭法院再提讯,辩方申请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4日,以索取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5万元现金及1万元人事担保,且不能到屯门及鲗鱼涌区。
两项控罪均涉及女童X
被告郑汉斯(30岁,教师),被控于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粉岭新运路33号粉岭中心停车场非礼女童X,及在2020年5月到6月间,煽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即女童X,与其作出严重猥亵行为。
保释条件包括不能去屯门及鲗鱼涌
被告的保释条件亦包括,不得离开香港,要交出旅游证件,住在报称地址,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每星期三次向元朗警署报道,且不得到屯门及鲗鱼涌。
案件编号:FLCC1516/2024
将军澳女学生网上投诉遭男教师性侵 警方:调查显示不涉及刑事女学生网上声称遭男教师性侵 教育局:涉事学校已交报告正跟进小学男教师校内非礼8女生 包括课堂上摸胸 被判入狱23个月教师涉教员室非礼女助教 事主称追问绯闻时 遭被告手背碰到胸侧14岁少女涉与6男性交 消防员被改控鸡奸 教师未付保释金仍还柙男教师被指8年前坐的士摸男生大腿 被裁定非礼罪成 囚1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