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膝部关节炎须常请假 女经理不满被解雇 指雇主涉歧视索偿52万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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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膝部关节炎兼疑有小脑退化的女经理,因膝痛需不时请病假做针炙治疗,疑因而惹来公司及女上司不满,在连续请三个半天工作后被解雇。女经理透过平机会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前公司及上司违反《残疾歧视条例》,要求公司向她补发推荐信及道歉信,并向对方追讨情感伤害及收入损失赔偿逾52万港元,及惩罚性赔偿。

申索人苏秀金(译音)认为前雇主涉残疾歧视,入禀区域法院索偿。(资料图片)

申索人苏秀金(译音),两名答辩人依次为饕餮管理有限公司,及前女上司钟宝仪(译音)。入禀状指,苏在2004年7月任职人力资源经理,自2012年发现有膝痛问题,至2014年初更开始恶化,后被诊断有膝部关节炎,及怀疑有小脑退化,她亦因病而不能持续行走2分钟,更不能行斜路1分钟。

申索人因要接受针炙须常请病假

申索人期后需定期接受针灸治疗,要常请病假,另一位张姓前上司一直批准,工作评语亦是满意。惟至2014至2015年,本案次被告开始不满,又把迟开会的责任归咎于她。

申索人在2015年3月连续三日拿取半天病假后,惟最后一天下午上班时,突遭解雇。她认为被解雇是因为其残疾或病假事宜而遭到解雇,故入禀要求法庭声明答辩人违反《残疾歧视条例》,要求公司发出正面评语的推荐信,及要其前上司作出书面道歉。

案件编号:DCEO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