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男生多次跟踪校服女生并摸胸非礼 官斥冷血自私囚两年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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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港大明德学院男生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间,晚上3度尾随一名身穿校服的15岁女学生回家,并趁女学生行楼梯回到唐楼住所时,掩她的嘴及摸胸,女生挣脱后报警。一个月后男生竟大胆再访,幸女生关上闸门才逃过一劫。男生警诫下称,再访是想“试运气”。男生早前承认非礼罪,今(28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法官斥被告冷血、自私,并有预谋犯案,犯案后以为可逃过牢狱之刑,更是妄想。

被告莫嘉俊认非礼罪被判入狱两年。(资料图片)

精神科医生指被告有娈童倾向

被告莫嘉俊(24岁)的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向精神科医生否认跟踪女事主又否认因女事主年龄而非礼她,惟他的律师今指被告确认上述指称。精神科医生又指被告有娈童的倾向,多次选择与少女拍拖,而他的补习工作亦令他经常接触到少女,重犯机会高。

被告的求情信指他自今年2月开始接受辅导。心理报告亦指被告重犯机会高,建议被告继续接受治疗,以纠正他在性方面的偏差行为。

被告用性来解决学业压力

辩方强调被告有悔意,自知自己的行为自私并感抱歉。惟法官引述其精神科报告指被告对受害女童只有少许同理心,并用性来解决学业上的压力。而女童现时仍受事件困扰,自责及感惊慌,辅导期间更大哭起来,幸她没有患上创伤后遗症。

官斥被告冷血自私

法官斥被告犯案时戴上口罩是为了掩蔽容貌,是有预谋地犯案,而他更是个冷血及自私的人,对事主没同情心,犯案是想舒缓学业压力,其行为对社会构成高度危险,控方只告他一项非礼罪可算是十分慷慨,他在犯案后以为可逃过牢狱之刑,更是妄想。

去年11月24日晚,戴口罩的被告尾随X回唐楼住所,当X行至4楼,被告加速超前,再转身撞X身体,由于X正用手机,故反向被告道歉。6天后被告再跟X上楼,更在梯间从后掩X嘴及搓胸,X挣脱,返家告知父母报警。翌年1月10日,X离家时听到脚步声,回头察见时便见到戴口罩的被告,她走入大厦并关上大闸,被告见状逃走。

同月23日,警员在现场附近见被告形迹可疑截停他,警诫下他承认曾非礼X,以为戴上口罩不会被认出。

案件编号:DCCC25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