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内地男涉以5万行贿 望读中国语文学士课程 准5千保释候讯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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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称任经理的38岁内地男子,涉以5万元行贿理大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高级讲师,要求讲师协助他入读中国语文及文化学士学位课程,讲师拒绝并报案。内地男被控1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1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12月30日再讯,待辩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准以5000元保释,不得离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或重返案发现场。

被告康杰被控一项提供利益罪。(陈晓欣摄)

想报读理大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的课程

被告康杰(38岁,经理)持双程证,报称居于深圳。他被控1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于2024年11月4日在香港,向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有限公司(香港理工大学的附属机构)高级讲师留金腾,提供一笔5万元的馈赠,作为取录被告修读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有限公司之中国语文及文化学士学位课程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留作出上述作为而向他提供利益。

准保释但不准离港

辩方申请押后至12月30日再讯,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控方反对被告保释,裁判官何慧娴听毕双方陈词,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或重返案发现场,须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廉署发言人表示,学术界廉洁诚信是香港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的重要基石。廉署提醒入学申请者,切勿行贿教职员以换取协助或优待。廉署绝不姑息任何破坏学术界廉洁的行为,如有发现定必严肃跟进,果断执法。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

案件编号:WKCC50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