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导师为学生买琴 称更便宜却擡高价赚6千 认欺诈判社服令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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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导师向私人学生的家长称学生考试要换琴,声称由他代购会更便宜,实质却擡高价格赚取6000元差价,从而被廉署控告1项欺诈罪,他早前承认控罪,求情称因女友恋上专业人士,更指跟第三者的前途会更好,他受到刺激后欲赚钱而犯案。导师今(1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本案因被告贪心而起,考虑到案情及被告没案底,判他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何嘉洋(30岁,私人大提琴导师),被控一项欺诈罪。控罪指于2023年7月至8月期间,建议一名学生家长替儿子购买新的大提琴在音乐考试中使用,并表示可于俊文乐器贸易有限公司(俊文乐器)取得折扣优惠。

被告何嘉洋承认欺诈罪,判社会服务令120小时。(陈晓欣摄)

法庭早前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辩方今指报告提到被告自小安分守己,报告虽建议80小时社服令,但被告愿意履行更高时数服务,回馈社会。

郑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判刑指,本案因被告贪心而起,考虑案情及被告没案底,认为判被告履行120小时社服令是合适做法。

案件编号:WKCC393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