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大提琴导师 涉带家长买$2.4万琴 实际$1.8万赚$6000差价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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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周周三(9月4日)落案起诉一名私人大提琴导师,控告他涉嫌陪同一名学生家长购买大提琴期间,隐瞒真实折扣和价钱,从中诈骗超过6,000元。他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何嘉洋(30岁),报称私人大提琴导师,被控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调查显示,被告于2023年7月至8月期间,建议一名学生家长替儿子购买新的大提琴在音乐考试中使用,并表示可于俊文乐器贸易有限公司(俊文乐器)取得折扣优惠。
被告及后陪同该名家长前往俊文乐器购买大提琴,并代为支付款项。被告涉嫌向该名家长讹称,于俊文乐器取得折扣后,大提琴的价钱为24,300元。但廉署调查发现,俊文乐器只以18,000元将该大提琴售予被告,但被告从没有向该家长透露他向俊文乐器购买该大提琴的实际金额,以及其后再转售予该家长赚取差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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