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救生员|拯总因“私隐”拒披露持证名单 300元查核被批敛财
私人泳池聘用无牌救生员风波,负责向救生员发牌的拯溺总会以涉及私隐为由,拒绝在网上披露持牌救生员名单。有救生员表示完全不介意公开,认为无牌救生员猖獗,公开有助清除“瘀血”。现时拯总收取每人300元核查费用,要等候一至两个月才有结果,有业主立案法团质疑收费太贵是“敛财”。
私隐专员公署不评论个别个案。身兼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则指,只要得到当事人同意公开资料,列明披露的目的及指明用途,相信不会触犯法例。
现时雇主想查核救生员的资历,要书面或电邮向拯溺总会申请,提供救生员救生章证件上的全名、编号,查核费上月由每人25元加到300元。有泳池管理承办商8月12日向总会申请查核约10名救生员资格,一个月后收到回复。
拯溺总会昨(4日)发新闻稿,表示主要工作并非查核救生员资格,每年收到数千宗查核造成人手及工作巨大压力。由于涉及披露个人私隐资料问题,总会未能在网上公开持牌救生员名单。总会又指为确保查询得以尽快处理,有必要提高收费,增聘人手处理。
救生员:欢迎亦不介意公开名单
李先生(化名)考获救生员资格近20年,曾于康文署泳池当值,4年前开设一间泳池管理公司。他十分欢迎亦完全不介意总会公开救生员名单,认为可以增加透明度,清除行业“瘀血”。他指救生员每3年就要花费4、5000元进修、考试、办理手续,才能向拯总续牌,“啲钱已经包埋,点解仲要我哋畀钱去查核,我觉得拯总讲法系不负责任”。
他又说不少私人游泳池因人手不足聘请替更救生员,“冇理由为咗个顶两个钟嘅人,畀300蚊去查佢个证真唔真”。他开设的公司现时负责管理7个私人泳池,聘请近40名救生员。他说多年来听闻有冒牌救生员,因此只会聘请相熟的人,亦会仔细检查他们的救生章、证书及个人救生手册等。
业主立案法团:系咪有啲敛财?
拯溺总会上月将核实救生员资格的收费由25元增加至300元,九龙湾丽晶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黄少琼质疑总会作为发牌机构,“我去核实资料,咁都要300蚊,系咪有啲敛财?我唔介意收取费用,但系咪要300咁多?”她认为如果每次收费300元,但可以检查多名救生员的资格才合理。
丽晶花园的室外泳池每年5至10月开放,设有两名救生员当值。黄少琼说法团计划加强查核救生员认证资格,包括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检查所有救生员的个人资料和救生章,交由法团覆查,法团亦会考虑向拯溺总会核实。
私隐专员:不评论 江玉欢:得到同意后披露不违法
翻查其他体育总会的网站,有披露类似受认证人士的名单。例如游泳总设有“持有教练证书名单”,及“裁判注册名单”,列明认证者的全名、认证或登记编号、发出认证及到期日等。剑击总会亦有每年公布教练名单,包括他们的中英文名、剑种及级别等。
私隐专员公署回复,不评论个别个案。一般而言,所有机构在香港收集或使用个人资料时,须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订明资料使用者必须采取切实可行步骤,告知当事人资料所用于的目的、转移的对象等。除非得到当事人自愿及明确同意,否则资料只可用于收集时述明的目的。
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认为,只要披露资料的机构,事情得到当事人同意及列明公开资料的用途,而且只是公开必要且并非过多的资讯,就不违反《私隐条例》。她认为拯溺总会作为认证机构,有需要让公众快速、便捷地核实资格,建议拯总可以在救生员续牌时征求他们同意公开资料。“设立名册理论上唔会侵犯私隐,因为呢啲唔系咩秘密,同埋都方便救生员方便揾食,只要攞到同意就冇问题。
总会吁雇主自行“双重认证” 惟前年取消纸本证书
拯溺总会昨日(4日)新闻稿,指雇主和管理机构可自行透过救生员的个人救生纪录手册和证书上的有效日期,作“双重认证”,查核救生员资格。
所有救生员均须持有个人救生纪录手册,里面记载救生员考获的拯溺、急救证书、救生纪录等。手册列明“不可作资历证明之用”,雇主或泳池负责人须要求手册持有人,出示证书作审核。
拯总早年有发放纸本证书,证明救生员考试及格,获颁受救生章。到2022年7月起简化安排,不再签发纸本证书,以“袖珍证书”即救生章代替。意味着2022年中起续牌或考获资格的救生员,无法出示纸本证书供雇主双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