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妇涉虐4岁女儿 辩方指女警普通话不标准 搜身时要被告脱光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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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家庭主妇涉虐待4岁的亲女,致女儿倒卧家中,一度须留医深切治疗部,审讯今(8日)在九龙城法院续。辩方指,被告当时在医院情绪激动,曾“叩头撼地下”要求见女儿和了解其情况,又指拘捕女警的普通话并不标准,故被告未能明白女警拘捕和警诫时的说话。辩方续指称,女警和另一女同僚在警署内,要求被告一丝不挂地接受搜身及“跳上跳落”,两人并拍被告臀部后窃笑。女警一概表示不同意。

女被告Z.A.L.(38岁,家庭主妇),今否认两项虐儿罪。她被控于2024年3月17至23日,在九龙城沙浦道某单位虐待4岁女童X。另被告持有香港身份证,今以普通话应审。

女被告Z.A.L否认两项虐儿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续审。。(资料图片)

女警庭上以普通话覆述警诫说话 遭辩方纠正发音

负责拘捕的女警李福英今接受辩方盘问,提及本年3月23日接报到达医院后,先向医生作出调查,了解到X身上有多处瘀伤,李遂有理由相信X遭受虐待。李之后向被告作调查,并承认当时未就她和被告的一问一答纪录在纪事册中。李又指在检视被告身份证后,发现她于2021年9月才来港,但不同意被告听不明白广东话的说法。

辩方质疑,李早在和医生交谈后便对被告有合理怀疑,何不一开始就向被告作出警诫,反而对她作一问一答形式的调查后,才宣布警诫和拘捕,李解释要先了解X伤势如何造成。

李之后在庭上应辩方要求,以普通话覆述案发时对被告讲述的警诫说话。期间,辩方不时打断李的说话,以纠正其普通话发音,包括“警署”、“军装”、“拘捕”、“虐儿”等字眼,质疑被告或未能明白李的说话。李则称她之后有为被告安排普通话传译员,辩方听罢质疑李当时已知道被告听不明白才会作出此安排,李不同意。

辩方指女警要求被告一丝不挂地接受搜身 女警否认

辩方另提及,李在警诫时提及X的阴部附近有瘀伤,但医生检查后未在该处发现任何伤势,而事实上X阴部阴近有一个胎记。李表示不清楚,指当时医生的确是这样说的。

辩方续指,被告当时在医院情绪激动,一见穿著白色衣服的人,便跪下“叩头撼地下”,导致头部泛红,不断称想见女儿及查问其情况。辩方又指,被告的一名男友人亦身处医院,向警员表示被告不懂广东话,表示他可帮手翻译,但李及另一名男警知道他非X的爸爸后,便要求他离开。李一概表示不同意。

此外,辩方指被告当日在警署一间房间内,遭李及另一名女警要求一丝不挂地接受搜身。她们亦指示被告跳上跳下等,又曾拍被告臀部后窃笑,李不同意。

案件编号:KCCC 78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