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百佳超市前主管及三人 涉伪造13“鬼工”值勤纪录呃$320万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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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诉百佳超级市场前高级主管及三名前外判或临时职员,涉嫌伪造13名“鬼工”值勤纪录,串谋诈骗百佳工资,两年内诈骗逾320万元。四人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三(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诉百佳超级市场前高级主管及三名前外判或临时职员,涉嫌以“鬼工”值勤纪录,串谋诈骗百佳工资。(资料图片)

被告刘建邦(42岁),为百佳超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级主管;被告戴建文(41岁),为盈汇仓库有限公司前助理经理;被告黄伟峰,25岁;及被告黄栢勤,26岁,均为百佳前外判临时工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违反普通法。

廉政公署。(苏炜然摄)

涉自设同型号打卡机制造上班纪录

百佳在火炭设有货品配送中心,负责整理及包装网上订单的货品再分发予客户。百佳委聘承办商物流网络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配送中心提供临时工人,而物流网络的运作情况则由盈汇仓库负责监督。

案发时,刘建邦是百佳高级主管,负责配送中心的行政事宜。戴建文是盈汇仓库的助理经理,负责核实临时工人的值勤情况,而黄伟峰及黄栢勤则是物流网络聘请的临时工人,负责招聘和监督其他临时工人。物流网络规定所有临时工人须于上班及下班时打卡,及于签到纸上就其值勤时间签署作实。

本案于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发生。四名被告涉嫌与另外两人串谋诈骗百佳,向百佳虚报13名临时工人的值勤纪录及工作时数,从而诱使百佳向该等工人发放工资逾32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有被告涉嫌租用配送中心附近一间办公室,并购买一部与配送中心相同型号的打卡机,在办公室伪造13名“鬼工”的值勤纪录,再将虚假纪录带回配送中心,骗取工资后平均摊分得益。涉案13名工人于案发期间从未于配送中心工作,亦没有收取任何工资,值勤纪录上有关他们的签署是假冒的,他们亦未曾在收讫工资确认书上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