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印刷商董事 涉串谋服饰公司高层 夸大32张总值$108万订单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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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6日)落案起诉一名印刷公司董事,涉嫌串谋一名服饰公司董事总经理夸大32张订单,并以当中差额行贿该名董事总经理以获取订单,涉及订单款项逾108万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9月17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押后,以待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

廉政公署。(苏炜然摄)

被告聂锦铭(70岁),是宏兴印务有限公司及新宏兴柯式印刷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东,被控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及一项串谋诈骗,分别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普通法。

案发时,宏兴印务及新宏兴柯式印刷从事纸类制品销售业务,Tiger Button (Hong Kong) Limited则是一间服饰公司,是宏兴印务及新宏兴柯式印刷的客户。上述Tiger Button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营运,包括拣选供应商及批准发出订单。

涉提供逾62万元贿款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串谋该名Tiger Button董事总经理诈骗Tiger Button,夸大32张宏兴印务或新宏兴柯式印刷的纸箱订单总货款为逾108万元,并意图诱使Tiger Button支付相关款项。

其余四项控罪则指被告涉嫌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先后四次向该名董事总经理提供逾62万元的贿款,当中包括上述被夸大的订单差额,作为该公司向宏兴印务及新宏兴柯式印刷发出订单的诱因或报酬。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于2021年9月,被告与该名董事总经理涉嫌协议把纸箱订单的价格夸大,并同意把差额给予该名总经理作为回佣。

如Tiger Button知悉与宏兴印务及新宏兴柯式印刷的订单金额被夸大,Tiger Button便不会支付相关款项。Tiger Button亦禁止雇员就其事务或业务向他人接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