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年社会为罪案付出多少?城大研究料达3800亿元 足建高铁4次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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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贼人劫去一个银包,损失的岂止银包内的纸币。惩教署委托香港城市大学研究,估算一宗刑事罪案由拘捕、检控、服刑至更生所引致的开支,以及受害人的损失等,带来的社会成本可达近24万元。该研究参照外国统计方法,将本港去年整体罪案宗数,乘以受害人比例即4.6倍,估计去年有近28万人直接受罪案影响,以此估算本港去年的“罪案成本”逾670亿元,而过去5年,社会需为犯罪问题“找数”逾3,800亿元,相等于可建高铁香港段4次。

调查指,犯人由被捕、定罪到更生,平均牵涉社会成本达24万元。(资料图片)

该研究指,参照英国、澳大利亚的研究,一宗罪案可对社会构成的成本,可以分为司法及社会开支两部分量化计算。在司法开支方面,该研究就此向政府各相关部门索取资料,计算由警察、司法部门参与案件后,各项程序所费开支,及罪犯服刑、更生开支。

在社会开支方面,包括受害人的损失、预防罪案所需开支,如一宗盗窃案发生后,市民为避免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而购置防盗系统;以及犯罪者自身付出的代价等,该研究就此另访问了897名在囚人士,及91个协助在囚人士的非政府志愿机构,如心理学家、医生及宗教团体等。结果发现,经过各项计算后,平均1宗刑事案件可为社会带来23.9万元开支,称为“犯罪成本”。

社会成本中包括负责拘捕的执法人员的人力成本。(资料图片)

城大应用社会科学系教授崔永康指,参照外国统计方法,及据统计处2005年的有关刑事罪行的受害人研究推算出,受害人数目为警方拘捕人数的4.6倍,故今次研究将去年整体罪案约6万宗,再乘以4.6倍,估计去年有近28万人直接受罪案影响,最后以此估算出,本港去年的“罪案成本”逾670亿元,而过去5年,社会需为犯罪问题“找数”逾3,800亿元。

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教授崔永康(郑秋玲摄)

另外,据惩教署资料,整体释囚的重犯率,由1990年的39.9%下降至2014年的25.9%。

崔永康指,“每1%都可以量化为钱”,惩教署于过去5年来透过更生服务及社区教育,减低罪犯重犯机会及提高社会预防罪案,变相共为社会节省743亿元“犯罪成本”。

崔永康指,今次研究计算所得的平均“犯罪成本”已算“保守”,原因包括成本计算方面,部分案件损失是无法“量化”,如谋杀案及性罪行案件,对受害人影响深远,如相关及以后的医疗支出,甚至是“人命”是无法估量价值。另外,在受害人数目方面,除了受害人自己外,案件相关人士的家属、朋友,亦可能会为有关刑事案件而付出代价,相信受害人规模比今次研究估计的更多。

他指,希望今次研究能够提醒年轻人,犯罪的代价是好大,“唔好以为贪玩就去冒险犯事。”而是会为社会带来沉重代价;并以此证明政府相关部门推动预防罪案措施是重要的,对社会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