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张贴第二批收地公告 收297幅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私地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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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积极发展北部都会区,地政总署今日(19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张贴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297幅私人土地,总面积约17.7公顷。

地政总署表示,收回的297幅私人土地,包括在“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今年4月底限期前未有接获原址换地申请的用地,以及一宗因未符换地准则而不获接纳作进一步处理的申请所涉及的用地。有关土地需收回以让政府进行工程。

上述297幅私人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2024年12月20日)复归政府所有。政府会在土地复归政府后,向相关土地业权人发放特惠土地补偿。政府亦已接触所有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并正全力处理他们的补偿和安置事宜。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首批收回土地公告于今年5月30日张贴,涉及约176公顷土地,这些土地已于8月31日复归政府,并正陆续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进行地盘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

全面发展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将提供约66,700个新住宅单位,容纳约184,000新增人口。此外,新发展区的工商业用地提供约640万平方米总楼面面积,创造约150 000个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