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同性伴侣居屋政策平权男子 单位涉未还按揭 遭银行追讨及收楼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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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屋单位的男同志吴翰林,曾为争取居屋政策同性伴侣平权而向房委会提司法覆核,他2020年自杀过世,其伴侣李亦豪为吴延续案件,并获上诉庭裁定胜诉。惟银行却指吴生前向银行借下的按揭贷款未有还款,周二(17日)入禀高院向吴的遗产代表追讨欠款并要求收回单位。
原告为恒生银行,被告为死者吴翰林遗产的代表。
入禀状指,吴于2018年6月把马鞍山锦丰苑的单位抵押,向原告借款,但吴未有供款,原告遂入禀追讨并要求交出单位。
房委会的公屋和居屋政策对同性配偶有不同待遇,先后在高等法院和上诉庭被裁定违宪。房委会提出终审上诉,案件排期至10月4日,在终审法院审理。
案件编号:HCMP179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