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科技园案 黎智英黄伟强提上诉 排期明年1月处理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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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向科技园租地设苹果大楼期间,涉让一间管理其家族事务的顾问公司在大楼内设办公室,但未有申报。黎和前行政总监黄伟强经审讯后被裁定欺诈罪成,于2022年分别被判监5年9个月,以及1年9个月。两人其后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案件原定排期今年8月由上诉庭处理。惟根据司法机构网站显示,案件延至明年1月14日开庭,处理上诉许可申请,预计需时两日。

两名上诉人:黎智英(74岁)和黄伟强(60岁)。两人于2022年10月经审讯后,遭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裁定多项欺诈罪成立。黎被判囚5年9个月,罚款200万,须在3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一年;黄则判囚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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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同被控1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与周达权及其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指处于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苹果大楼,未有违反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该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另被控1项欺诈罪,指他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与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未有按1995年10月24日的提案计划书和租契协议,及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使用有关处所;令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益;及令科技园公司或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CACC22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