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喂饲野生动物或野鸽 政府明起即时执法 最高罚10万监禁1年
撰文: 李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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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生效一个月,渔护署表示明日(9月1日)起,执法人员一旦发现任何人非法喂饲野生动物或野鸽,会即时执法,不会再事先作口头警告。 修订条例下,禁止非法喂饲的野生动物扩大至涵盖野鸽。非法喂饲的最高刑罚提高至10万元及监禁1年,并引入定额罚款5000元的机制。
今年八月一日起生效的《2024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今日(31日)表示:“《修订条例》生效已届一个月。由明日(九月一日)起,执法人员一旦发现任何人非法喂饲野生动物或野鸽,会即时采取执法行动,而不会再事先作口头警告。”
《修订条例》将全港禁喂野生动物的规定扩展至涵盖野鸽、提高非法喂饲的最高刑罚至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以及就非法喂饲引入5,000元的定额罚款,以进一步遏止非法喂饲活动。
渔护署联同食物环境卫生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房屋署已根据情报及举报加强巡查全港不同地方,特别是过往有非法喂饲活动的地点,并按情况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渔护署已与相关部门成立跨部门禁喂执法工作小组,定期检视和商讨加强就非法喂饲的执法行动,并在有需要时安排联合执法行动。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非法喂饲野生动物或野鸽的行为,可致电1823举报。
渔护署亦推出了以“全城唔喂”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及教育活动,包括在多区设置宣传街站、派发小册子,并联同立法会议员、区议员及地区人士进行宣传,让公众了解喂饲野生动物及野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宣传最新的禁喂规定和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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