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氏片场业主向城规会提申请 拟保留行政大楼

撰文: 陈自颖
出版:更新:

建于上世纪的清水湾邵氏片场,曾被誉为“东方荷李活”。业主复星国际一直有意将片场改建为住宅及商业设施,但2015年邵氏片场被整体评为一级历史建筑当日,复星突撤回申请。复星本月初再向城规会递交申请,要求在已批准的重建计划蓝图上,原址保留具标志性的行政大楼,并改装为包含文物场地的商业设施。另外,申请亦包括保存一号录影厂的两面外墙及宿舍楼群。

经修订后的平面图。(城规会文件)

1941年启用的西贡清水湾邵氏片场,占地18万6千平方米,共有24层建筑物,由著名的甘洺建筑师楼作总规划。早在2006年,邵氏片场的重建计划已获城规会批准,但未有加入保育元素。

至2015年,因应邵氏片场整体评为一级历史建筑物,业主复星国际突撤回重建计划的申请。复星国际本月初再向城规会提交申请,要求在已批准的重建计划蓝图上,原址保留具标志性的行政大楼,并改装为包含文物场地的商业设施。另外,申请亦包括保存一号录影厂的两面外墙及宿舍楼群。

邵氏片场的行政大楼外墙上,可见有不规则的窗框设计。(古咨会图片)

业主拟放宽部份住宅发展地积比

申请文件指,因新修订计划加入行政大楼原址保育,故修订亦包括放宽部份住宅发展的地积比率。另外,新修订计划减少兴建5幢住宅至38幢,当中包括现有邵氏别墅,以及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由原来的4至9层(包括2层地库)至现计划的5至13层(不包括地库)。

在单位方面,新修订将提供668个住宅单位,较之前多26个;亦提供比之前多19个住宿单位,至134个单位。是次修订亦包括提供183个酒店客房单位。城规会将于8月25日审议是次申请。

行政大楼当时设计前卫 成标志建筑

整个邵氏片场分为商业区、制作区和居住区三部份。商业区中以行政大楼最为重要,为当时邵逸夫办公室所在,亦是整个片场的决策中心。1960年落成的行政大楼,其外观已可见当时建筑师的前卫设计,不规则窗框及流线形屋顶,加上正面顶层饰有中文“邵氏”和英文“SHAW HOUSE”,已令当时这幢大楼成为影城的标志建筑。时至今日,仍不少电视剧以此作医院拍摄场景。

邵氏别墅亦会原址保留。(古咨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