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称遭惩教署扣起4书 包括提八九民运书籍 认为违宪求覆核
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因涉支联会案被拘留,其母欲把《人⺠不会忘记:八九⺠运实录》、《大江东去:司徒华回忆录》等4本书寄给邹却遭署方扣起,邹提出上诉被驳回,署方指该些书藉部份内容扭曲,对中央政府的政治制度作偏颇论述,并多番错误指控警方殴打市民等。邹不服决定,昨(30日)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覆核署方决定。邹指该4书不涉仇恨言论或煽动暴力成分,部份内容有不同的政治主张,认为在民主社会,以和平手法挑战现有政治制度应被容许。
申请人为邹幸彤,答辩人为惩教署署长。
邹母曾要求把涉八九民运等书给邹
入禀状指,邹的母亲于2024年2至3月期间,先后向惩教署申请把《人⺠不会忘记:八九⺠运实录》、《弟弟》、《大江东去:司徒华回忆录》和《敲钟者言:朱耀明牧师回忆录》四本书,寄给正收押的邹。
惩教员口头告知可能引起对抗管治意识
邹其后收到两份“扣起刊物通知书”,指上述4书遭刊物审裁委员会扣起。惩教人员后来口头告知她书籍扣起的原因,包括指该些书籍内容对社会事件存在偏颇描述,可能引起对抗管治的意识,对院所保安、秩序、纪律构成威胁并不利更生,并指《弟弟》的序言中对作者陈慧的背景、叙述存在偏袒。
署方回复书籍涉扭曲偏颇内容
邹不服决定向惩教署投诉,但被驳回,理由指《人》讲述中央政府处理“六四事件”时,存在偏颇和扭曲;《弟》对警方处理示威作偏颇的描述;《大》对中央政府的政治制度作偏颇论述;《敲》则就“占领中环”提出偏颇叙述,并多番错误地指控警方殴打市民等。
邹指署方的上诉机制欠透明
邹提出多项上诉理据,包括上诉程序非依法规定,亦欠透明,如从没有公开可以上诉的理据。邹只知悉上诉的时限、可授权他人提出上诉等。她指上诉程序欠法理基础,因此该程序和其决定属违宪。
书中没有涉及仇恨言论或煽动暴力
此外,邹指涉案的书藉包括小说、回忆录,或讲述历史事件,部份内容难免会有不同的政治主张。惟她强调在民主社会,以和平手法挑战现在政治制度的主张,应容许发表。她续指,书中内容没有涉及仇恨的言论或煽动暴力,不会影响院所的保安和秩序。而署方的决定是不合理限制邹自由接收资讯的权利,因此属不合法。
邹要求法庭颁令,推翻署方扣起书藉的决定,并准许她收取该书藉。
案件编号:HCAL124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