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锦满涉偷书案 称拍收书片为引起关注 指简体字是文化入侵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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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公民党副主席郑锦满,涉嫌在图书馆偷书案续审,郑被裁定表证成立后,他即在庭上自辩,声称当天到图书馆,只是想证实下是否真的如报章所载,充斥著简体字书,并发现情况果然如此,便拍下他丢书及收书等过程,因他认为那些书,令香港的语言“匪语化”,认为是文化入侵,亦担心对儿童识字有影响。

郑锦满否认偷取图书馆的9本书。(梁芷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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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锦满自辩时说,他早前阅报时,得知图书馆购入大量简体字的书籍,去年3月,他便到图书馆查看,目的就是希望“证实一下状况”,果然给他发现,书架上每10本书就有一本简体字书,随手可以拎起,与报导的情况一样,之后便用手机拍下他将案中的9本简体字书本放入垃圾桶的过程。

认为图书馆购“残体字书”浪费公帑

律师不禁问他,拍片有什么用途?郑说,他当下想表达不满,并想向公众转达“图书馆充斥大量残体字书”的讯息。裁判官闻言再追问他想表达的是甚么讯息时,他再解释指,自2005年起,图书馆开始引入“残体字书”,及至案发时,馆藏已达60万本,他认为此举是浪费公帑。

“蕃茄”变“红杮子”是文化入侵

郑认为这些文字,令很香港很多常用的词语“匪语化”,如广东话中所说的“蕃茄”,简体字却说成“红柿子”,他认为这是文化入侵,并对小童认字有影响。

郑又指,他为了令读者难在书架上取得“残体字书”,曾将图书馆藏书放在垃圾桶、消防喉、电脑台与墙壁之间空位及将书放在书架后。

被告郑锦满(28岁)被控于去年3月29日,在九龙公共图书馆4楼儿童图书馆内,盗走9本简体字图书。案件押后至8月15日续审,郑将继续作供。

案件编号:KCCC92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