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署|研制新例审核私医服务 不达标无法参与政府资助计划
医务卫生局辖下基层医疗署于昨(15日)成立,医务卫生局副局长李夏茵表示,港府研究制定新法例,赋予基层医疗署权限和法定权力,当中包括审核私医服务,并订立作为家庭医生的“金标准”,如不达标无法参与政府资助计划。
此外,基层医疗署亦会检视及整合现时在卫生署辖下的部分基层医疗服务,预计在今届政府任期内完成相关立法工作。
今届政府任期内完成相关立法工作
近年政府大力推动基层医疗,并在昨日成立基层医疗署,统筹由公营及私营提供的基层医疗服务,当中包括定义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审核和监察相关人员的服务质素,预计在今届政府任期内完成相关立法工作。医务卫生局副局长李夏茵解释,成立法定组织的原因除了是希望可以给予市民明白政府是有决心推动基层医疗发展外,亦希望赋予基层医疗署权限和法定权力去推动措施及政策。
计划为家庭医生订立“金标准”
至于为何要审核私医服务,李夏茵指出,现时医生在毕业后无需修读家庭医学专科已经可以在地区提供服务,惟相关医生的质素和水平如何,现时却无法审核,故日后计划为家庭医生订立“金标准”,“佢哋提供依啲服务嘅时候质素和水平系点样呢?收费系点样呢?有无有合乎一个标准嘅流程或者最新的药物,佢会唔会有依方面嘅认知呢?”
她续指,医生达到相关标准才可以加入《基层医疗名册》,否则会被剔除,无法参与政府资助计划。
病人可看基层医疗署投诉医生 不排除转介医委会跟进
李夏茵提到,日后基层医疗署亦会接受投诉,如医生在基层医疗服务定价与收费不一及服务水平有商榷余地等,而当署方在调查时发现投诉事项与医生守则有关,亦不排除会转介去医委会,“服务就系基层医疗署去睇,而医生本身的道德操守就会系医委会。”她补充,如果医委会裁定该医生有操守问题,基层医疗署亦会考虑会否在《基层医疗名册》剔除。
基层医疗健康专员彭飞舟则指,现时《基层医疗名册》已有3,800名医生参与,而日后将会重整名册,要求名册内的医生必需要提供基本的基层医疗服务,相信订立标准后不会有太多医生选择离开名册,“今时今日好多医生嘅专业水平系高,如果你睇埋外地嚟讲,香港社区里面提供服务嘅医生水平,同世界比较我哋系唔差。”
计划订立转介专科治疗标准 有需要才转介
基层医疗署亦希望订立转介专科治疗的标准,因现时市民可以直接去专科医生求医。彭飞舟表示,未来希望就不同疾病订立标准,普通科医生在进行一定的检查或治疗后,认为仍有需要才转介专科治疗;同样地专科医生亦可因病人情况,转介病人去普通科医生治疗。
他表示,署方未有计划去立法规定什么情况才可以转介,但认为只要订立了一个公认的标准后,行业都会跟随,而相关标准亦是公开予市民查阅,减少市民会因不放心病情而再去求诊专科医生。
至于服务整合方面,基层医疗署会检视及整合现时在卫生署辖下的部分基层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健康中心、长者健康中心等逐步整合至各康健中心,第一步会将现时三个妇女健康中心交由地区康健中心提供,而未来亦有计划会在18区康健中心提供有关妇女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