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沙田冲突受伤向警务署索偿 署方称正向施袭者追讨望一并处理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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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反修例运动期间,沙田新城市爆发警民冲突,两名警员遭示威者用雨伞等物品袭击,其中一警员早前入禀向警务处处长索偿,并指警方当日未有准确评估形势,导致警方在场寡不敌众,最终令他受伤。案件原定今(2日)于高院开审,警务处指警员早前另向示威者索偿,认为两案应由同一法官处理,故此希望申请暂押后案件,再视乎另案情况决定如何处理。暂委法官梁俊文决定搁置审讯,日后将颁布书面理由。
指警错估形势令警员寡不敌众
原告张历恒,被告为律政司司长代表的警务处处长。入禀状指,张和其他同僚于2019年7月14日到沙田新城市广场第一期三楼,恢复秩序。但由于被告在指派张到场前,未能正确评估现场情况,导致警方寡不敌众,遭示威者包围,使张遭到殴打致面部、身体和眼睛受伤,故向被告方索偿。
警称正向两名施袭示威者索偿
警方代表律师今申请押后,原因是张早前另向两名施袭示威者索偿,警方现正考虑向该两名示威者索偿。律师又指张的索偿源于同一事件,应由同一法官处理。梁官质疑警方为何不在更早时间向示威者索偿,律师承认这属疏忽,但仍希望法官批准押后。梁官最终批准申请,暂时搁置聆讯,再视乎另案情况决定如何处理。
警早前向其中一名示威者索偿172.5万
翻查资料,张于2022年今年 入禀向示威者梁柏添及李文谦索偿。梁、李早前承认暴动罪,2020年9月,两人分别被判囚4 年及3年4个月。梁去年已刑满出狱,他近日收到律政司信件,指梁当时袭击两名警员致受伤,警方作为雇主已向他们支付雇员补偿,故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向梁追讨雇员补偿及讼费,合共172.5万元。
案件编号:HCPI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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