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滥用公屋|反对交还单位上诉两年升9成 逾4成经聆讯后须迁出

撰文: 陶嘉心
出版:更新:

政府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因房委会发出迁出通知书而提出的上诉个案也随之急升。负责处理公屋终止租契上诉个案的房屋上诉委员会,其主席张吕宝儿称,反对交还公屋的上诉个案有上升趋势,由2021年722宗升至2022年的1054宗,去年更升至1378宗,比2021年上升九成,而今年截至4月收到475宗上诉申请,张吕宝儿估计今年整体数字“不会太少”。

+5

张吕宝儿今日(20日)在《大公报》访问指,以往上诉申请多涉及欠租,但自前年开始,涉及丢空或未经认可人士入住单位上诉个案增加,去年相关个案比率升至7成,共有960宗,今年首4个月亦有229宗,占总数约48%,估计房委会加强打击滥用公屋有关。

张吕宝儿称,近年整体上诉个案有上升趋势,由2021年的722宗升至2022年1054宗,2023年进一步升至1378宗,较2021年上升九成,而今年截至4月收到475宗上诉申请。张吕宝儿表示,去年经上诉委员会审理后、确认发出收回通知书个案有595宗,修订个案有347宗,另有72宗是取消。

根据《房屋条例》,公屋租户若有长期欠租、丢空单位甚至放租单位等严重违反租约条款的行为,可被房委会发出迁出通知书,限时交还公屋单位;若租户有异议,可向上诉委员会(房屋)提出上诉。( 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她又指,委员会去年开始将把委员人数由100人增至120人,且在周六及平日放工后时间加开聆讯时段,加快处理申请,现时上诉轮候时间由疫情时平均5、6个月,缩短至1.7个月,有信心上诉轮候时间不会大幅增加。

房屋署署长罗淑佩早前预告拟向公屋轮候册人士展开抽查,发现收入及资产已超出限额会取消申请资格。(房委会影片截图)
房屋上诉委员会接获的上诉个案,两年间增加了九成。(资料图片/郭梓谦摄)

▼2月19日 记者巡视华富邨停车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