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户|房署4.2日起要求25万租户申报 将仿好市民奖鼓励举报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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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频频出招打击滥用公屋,房屋局今日(28日)公布,房屋署将于今年4月2日向超过25万个租户派发“富户政策”申报表及“居住情况申报表”,租户须在今年5月底或之前交回。另外,计划参与警方“好市民奖”,为成功举报滥用公屋户的市民颁发感谢狀及奖赏,料今年内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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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呈交立法会文件显示,房屋署将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向超过 25 万个租户派发“富户政策”申报表及“居住情况申报表”,他们须在本年5月底或之前交回房屋署。

参考警方“好市民奖”鼓励举报

房委会将增设“举报奖赏”,鼓励市民举报滥用公屋,参考警方“好市民奖”,为可以提供确切情报,而使房屋署成功收回被滥用单位的实名举报人士,提供举报奖赏,除房屋署的直接雇员外,任何能提供真实确切资料,令房屋署成功收回滥用公屋单位的人士会获感谢狀及奖赏,目标是今年内推出计划。

房署亦正调查公屋户的境外物业,文件指出,近日曾就怀疑瞒报在内地拥有物业的个案,去函内地相关机构查询,并获覆事涉家庭在广东省拥有住宅/及商舖单位,由于家庭资产净值超逾公屋申请的限额,房委会已向他们发出“迁出通知书”,并正跟进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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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富户政策”收回约4600个单位

另外,房署与土地注册处建立资料比较及核对机制,截至今年2月底,已覆核5.9万户,当中约190户核实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其中60个单位已被收回,并向20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及跟进检控,余下的约110 户会按序跟进租约管制行动/检控。

房署亦由其他怀疑个案进行对比,受查家庭约1.49万个,在完成覆核的约 1.19万宗个案,有约190个家庭证实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当中有约50个单位已被收回,并向约40户发 出“迁出通知书”及跟进检控,而余下的约100户,会按序跟进租约管制行动/检控。

因租户滥用公屋和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单位,由2021/22年度近1400个,至22/23年度有逾2200个,至23/24年度超过2500个。而自2017年实施经修订“富户政策”以来,截至今年2月,房委会已收回约4600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