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称为“求安慰”擅进宿舍非礼三女生 官斥自私判囚2年4月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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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应届机械工程系毕业生,在大学就读期间,声称与女友闹分手“求安慰”,8日内3度擅进女生宿舍大肆非礼3名女宿生。男生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三项非礼罪,他求情时称已非常后悔,更称他虽然现已毕业,但其大学学位仍有可能因本案遭校方褫夺。法官今(27日)判刑时斥责被告自私,为一己享乐妄顾女事主感受,又重申大学宿舍是让学生安心休息和学习的地方, 案件犹在女生家中犯案,属加刑因素,被告做出令宿生受惊的行为,需判阻吓性刑罚,判他入狱2年4个月。

潘家裕在区域法院承认三项非礼罪。(被告facebook截图)

被告潘家裕,23岁,是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学生。他承认于2015年10月14、18及21日,在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分别非礼3名女学生。其中一名女事主向舍监投诉及报警,才揭发此事。

报告指被告重犯属中低水平

报告指被告没有精神、心理疾病,他和女友关系恶劣,于是透过性和亲密关系处理情绪困扰,过程中为一己享乐,利用了女事主的信任,他重犯的机会属中低水平,需透过辅导改善应对压力的方法。

辩方昨求情时透露,被告虽然现已毕业,但收到校方通知,称他有可能面临纪律聆讯,其大学学位更有可能被褫夺。被告已明白对女事主造成了很大伤害,案发后他已毕业和找到工作,害怕案件影响他的前途,并发誓绝不重犯。他的好友从新闻得知他犯案,自发联署写求情信给法庭,希望法官轻判。

被告利用女事主同情心乘机侵犯

法官周燕珠判刑时指,本案罪行十分严重,因为三罪都涉及被告擅自闯入女宿生的私人房间,一周内连环非礼3名女生,需判以阻吓性刑罚。被告自己有感情关系问题,便利用女事主的同情心,首名女事主在被告入房后,已多番托词身体不适、想去厕所,不敢躺上床让被告有机可乘,但整整一个小时后才能离开。第二名女事主案发时更无锁上房门,可见她完全无预料到在宿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被告却直接行入她房里非礼她。

官直斥被告非常自私

周官形容本案对3名女事主是震惊和令人害怕的体验,大学宿舍是她们安心休息和学习的地方,不容许被告做任何事令宿生受惊,被告更妄顾女事主意愿,直斥被告行为非常自私。由于案发地点在大学宿舍,情况犹如在女生的家中犯案,且违反女事主的信任,两者均为加刑因素。考虑到被告认罪,让女事主免于出庭作供,判他入狱2年4个月。

三事主均为被告女友的宿友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在理工大学就读,3名被非礼的女事主皆是被告前女友的宿友,被告并非宿生,但因经常探访前女友而认识3人。

首名女事主X(22岁)在房睡觉时,被告突入房睡在她旁,并拥抱和摸她的腹部,又要X倾听他谈与女友的事,期间尝试咬X的颈。被告4日后擅进另一女事主Y的房间,将她叫醒及伸手摸其腹部。第三名女事主Z晚上在房间温习时,被告突闯入,将她推倒床上强吻她及摸她私处,又手指插入其下体。Z随后向舍监投诉。被告事后曾发WhatsApp向3名女事主道歉,被告今年夏天毕业。

理工大学发言人回应称,根据理大《学生手册》,校方会对行为不检及触犯法律的学生采取纪律处分,并可提交学生纪律委员会调查及定案。该委员会将开会跟进这次事件,并作出决定。

案件编号:DCCC26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