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㓥房问题|搬出㓥房住进工厦单位 基层市民:应全面取缔㓥房
政府从去年起,开展10个月的有关取缔㓥房研究,工作组8月提交报告。团体“㓥房支援连线”发布取缔㓥房方案建议,提出政府可考虑将简约公屋及过渡性房屋作为安置单位,以及设立五大准则量表以助政府决定取缔优次。
被屋宇署人员拍门要求搬出工厦 结果住进另一工厦
政府2023年成立“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用10个月时间进行调查,为“㓥房”居住环境设定最低标准以及针对不合最低标准的“㓥房”提出取缔方法。
居住荃湾工厦的陈先生,早年曾居住条件劣质㓥房,一㓥十多户,每个㓥房约100平方呎,“走廊无灯,日头拎手机电筒照。”他试过水喉漏水,水浸全屋。后来,他搬到屯门工厦单位居住,虽然居住环境有改善,但却住得不安稳。
由于工厦不可作居住用途,故早年他曾被屋宇署人员拍门要求搬走,转到第二间工厦单位,租金5,300元已占其收入约三分一,他表示虽然居住工厦担心再次被迫搬走,但这是他最能够负担的地方。团体倡议政府不应只取缔“劣质”㓥房,应全面取缔㓥房,提升㓥房户应有的生活要求。
倡预留简约公屋或过渡性房屋为安置居所
关注团体“㓥房支援连线”发布取缔㓥房方案建议。团体认为取缔㓥房得以落实的关键,需配合完善的安置政策,否则可能令不适切㓥房更加难寻。随着近年政府大量兴建简约公屋及过渡性房屋,总数量达5万伙。
连线认为可预留部分简约公屋及过渡性房屋单位作安置用途,政府需与营运过渡性房屋团体沟通及支援,建议单位数目不少于2万个,并应遍布各区,以满足受安置居民的生活需要。
建议设五大准则量表 分优次有序取缔㓥房
“㓥房支援连线”成员连玮轩指,政府应该立即取缔存有结构危险的㓥房,再按各区㓥房条件,分批取缔。
连线早从2021年起,收集全港多区百多位㓥房户意见,为未有即时结构性危险的㓥房设立一套评分准则,准则主要分为五大类,包括楼宇负荷、临时构筑物状况及设备、大厦管理及卫生条件、窗及渠管情况以为消防安全。又指在以上五大原则,会细分为25项具体指标,可根据这些指标厘订取缔㓥房的优先次序,政府可接准则去评估风险,如确认该㓥房不符合标准及对住户的健康构成危险,应发出命令勒令业主还原单位。团体期望政府每年取缔不少于一万个㓥房单位作为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