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广西政协男子 认区议会选举作非法行为 判社服80小时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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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任广西政协的男商人,于两年前参选区议会时,在宣传横额和单张声称获选区内的多个业主立案法团支持,惟其中五个法团从未在全体大会通过支持他,但他仍把部分横额挂在那些大厦外面,事后被控以6项在选举中作出非法行为罪。商人早前认罪,今(5日)被判社会服务令80小时。

被告廖绍晖求情称只是技术性犯规。(梁芷君摄)

被告廖绍晖,35岁,求情时称,案发后已取回大部份大厦的书面同意书,惟有一幢大厦的法团主席已离世故未能联络得上。辩方指被告一直“好乖”,由小到大一直努力工作,曾当广西钦州市政协,本案只是“技术性犯规”,非故意违规,而还押14天已有很大教训。裁判官考虑被告有悔意及其良好背景而判社会服务令80小时。

案情指,被告于2015年区议会选举中,在油尖旺区的尖沙咀中选区参选。他于同年10月挂上多幅横额,声称获5个业主立案法团支持参选。被告又于翌月派发1000份单张,声称获多个法团支持,包括涉案5个法团。惟涉案五个法团从未在全体大会通过支持被告。选举主任接获投诉,向被告查问。被告虽然补交部分法团的同意书,但未有呈交涉案五个法团的同意书。


案件编号:WKCC 30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