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光空姐衣服逼买疗程 两店员判社服 官:不会姑息卑劣营商行为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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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空姐光顾观塘一间美容院接受淋巴排毒疗程期间,被人脱至全裸及被职员威吓下,签卡近十万元购买眼部及胸部疗程。裁判官今(4日)判刑时指,两被告伙同作案、一唱一和、互相配合地犯案,并指法庭不会姑息卑劣营业行为,须判处阻吓性刑罚,惟考虑被告初犯,故判两人社会服务令200小时,并劝被告要珍惜机会,三思而行。

首被告郑如莲(右)被指拉下女事主内裤并品评事主脱毛情况。(伍凯莹摄)

首被告为46岁岁美容师郑如莲,次被告是27岁美容顾问李贵萍,各否认两项作出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罪。控罪指二人在去年二月廿六日于富利广场的心悦纤体美容中心内向彭姓女事主(27岁)作出威吓营业行为。

官指两被告一唱一和互相配合

裁判官判刑称,两被告伙同作案、一唱一和、互相配合地犯案,例如拉低事主内裤、谈及耻毛及挤压其乳头,又危言耸听,威吓事主其乳腺闭塞,没法喂母乳等,令事主在不情愿情况下购买疗程。

次被告李贵萍(右)被指亲切地叫事主做“猪仔”。(伍凯莹摄)

两被告定罪后已被还押14天

裁判官指法庭不会姑息卑劣营业行为,须判处阻吓性刑罚,惟考虑被告初犯,已还押14天,受教训亦加强守法意识,故判两人社会服务令200小时,又著二人珍惜机会,三思后行。

次被告决定不再从事美容业

辩方求情时指,首被告2004年来港,与继子继女关系融洽,还押时已有反省。次被告亦决定不会再重从事美容业,故重犯机会低,她亦正进修英语,可见她是个积极的人。

案件编号:KTCC3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