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锦龙前员工涉伪造单据 将45万元福士及Audi零件转售经销商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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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4日)公布,昨日(13日)落案起诉锦龙有限公司一名前汽车代理商前员工,涉嫌以欺诈手段将褔士(Volkswagen)及奥迪(Audi)两个欧洲品牌的汽车零件,售予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货款总值共约45万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周四(1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苏炜然摄)

被告朱国华(54岁),为锦龙前高阶零件专员,被控三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锦龙是汽车品牌褔士(Volkswagen)及奥迪(Audi)的香港授权代理商。锦龙除提供售后服务外,亦会在其油塘车厂向车房及车主出售汽车零件。锦龙的销售政策禁止员工向任何汽车零件经销商出售汽车零件,以免汽车零件经销商再转售其原厂汽车零件图利。

涉60张来自三间车房虚假订单

被告于案发时被锦龙派驻油塘车厂,职责包括处理销售汽车零件。他涉嫌于2021年1月至8月期间,向锦龙讹称多份涉及三间车房的销售交易报告及销售发票均为真实,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锦龙向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出售价值共约45万的汽车零件,导致锦龙蒙受不利。

廉署接获有关汽车零件销售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案中涉及近60张看来是由上述三间车房发出的订单并非属实,即该等车房从没有向锦龙购买相关汽车零件,而是被告把货品售予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若锦龙知悉实际情况,便不会容许进行有关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