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前董事涉报大时薪骗教育局逾千万元拨款 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
廉政公署2021年落案起诉一名非政府机构校联支援协会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及一名经理,指两人在申请为中小学生举办课后活动时,报大兼职导师时薪,串谋机构诈骗教育局拨款共逾1,000万元。区域法院今日(3日)裁定两被告罪成,押后至5月28日判刑,期间还押惩教署看管。
另一涉案校联时任经理早前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
被告55岁何显华,为校联支援协会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另一被告、33岁文海欣,则为校联时任经理,早前承认上述两项串谋诈骗罪名。
案情指,何显华妻子是扶苗关注协会有限公司董事,教育局于2015/16及2016/17两个学年,在“校本课后学习及支援计划—区本计划”下,分别向校联及扶苗拨款逾650万元及逾380万元,透过举办中小学课后活动提升清贫学生学习效能,扩阔其课堂外的学习经验。
据计划,校联及扶苗须遵守教育局核准预算及受款人协议的条款,包括导师的时薪及合约安排等。被告何显华及文海欣,涉在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间,与校联职员及扶苗董事串谋诈骗教育局,讹称于该72个项目获聘任的兼职导师均与校联或扶苗订立合约,时薪为165元或195元。
何显华又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期间,串谋妻子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意图诱使教育局接受它们为真确。该等虚假文书为校联及扶苗两个银行帐户的银行结单,以及由该两个银行帐户开出的332张支票。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何显华及文海欣与上述人士,在教育局人员到相关学校进行督导探访期间,以及向教育局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虚假陈述,并出示导师的虚假合约和虚假银行结单及支票的副本,作为支薪纪录证明。
廉署调查又发现,该等导师的合约均与另一机构签订,他们实际收取时薪只有60元至150元。
法官批准控方申请充公令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28日判刑,期间两名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法官又批准控方申请充公令,相关聆讯将于7月5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