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陈梓华指Mark Simon脾气差 对李宇轩评价高但也有不满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审讯今(15日)踏入第60天,法律助理陈梓华继续作供,并提到他与李宇轩及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之间的事。他提到首次众筹登报时,已向Mark Simon提及李宇轩,但他指Mark Simon脾气较“暴躁”,不太喜欢李每次都在最后一刻才提出请求,然而Mark对李的评价仍是很高。
另外,陈指李宇轩曾形容登报有如“放烟花”,做过两次后,再做下去就无意思,提议做国际游说。但当时群组内意见分歧,李后来退出群组,以让组员明白再无人垫支,李又问陈会否“撑”他,陈称他后来有退出群组,不过陈稍后又“静鸡鸡”再加入群组。
李自称为在日经留广告栏曾作土下座
陈梓华谈及G20和揽炒团队于2019年8月发起第三次众筹登报,当时Mark Simon曾经垫支,包括西班牙《世界报》。当时团队亦希望能取得8月19日《日经》的广告栏,但Mark Simon的钱仍未汇至日本,他指李宇轩声称有到《日经》的写字楼作“土下座”又作出哀求,请对方在支票未兑现的情况下预留广告栏,但未成事,李最后自行付款,《日经》同意收到Mark Simon的钱后,会把登报费退还给李。
李指登报犹如放烟花
陈又指,他们在第三次众筹计划共筹得近1,400万,扣除登报费后尚余约700至800万。该次众筹后,陈与李曾商讨应否继续登报,他指李形容登报犹如“放烟花”,“头一次系好好睇好犀利,第二次都仲OK,但再做落去就无意思喇。”又问他应否做更多国际游说工作。
李退组想成员知不会再有人垫支
陈指当时登报团队内部亦有分歧,陈认为揽炒团队成员想借助G20团队的登报能力,但不确定如何运用众筹余款,代表揽炒团队的李宇轩则觉得不应继续登报,及后决定退出众筹团队群组。陈忆述当时李退出群组,是想让成员知道他们不会再有“backer(垫支的人)”。李更曾问陈会否“撑”他,陈称他也一度退出群组,但他之后“静静鸡入番个group”。
留在群组的人日后成了重光团队
陈续指,团队后来决定不再登报,坚持登报的成员便退出群组,剩下的成员便成了日后的“SWHK(重光团队)”,由李、刘祖迪、“Maddison”、“Shirley Ho”及“Always”等人组成的委员会管理。第三次众筹所得的余款,被用作成立信托基金,由该委员会管理。
指Mark Simon不满时都会发下牢骚
陈又提到,Mark Simon曾提议他和李在美国国会山租用办公室,用以举办反修例运动的展览及设游说中心,Mark又说:“give a taste of Hong Kong.”陈称他有把话转述给李知,李回应说:“一早有人讲过。”主控问Mark Simon是否认识李,陈称他自首次众筹时已向Mark Simon提及李,又笑言:“因为Mark Simon脾气都⋯比较grumpy(暴躁),其实每一次李宇轩last minute咁要求帮手嘅时候,Mark Simon都好唔钟意,然后我都会听下佢发下牢骚。”但Mark Simon对李的能力评价仍是很高。
在港台摆文宣街站获补偿14万
及至2019年8至10月,陈曾在香港各区及台湾摆文宣街站,并曾为此垫支了约14万,后获Mark Simon补偿。陈的月结单显示,他于2019年10月11日有一笔金额为14.41万的支票进帐,控方展示相关支票,收款人为“Chan Tsz Wah”,持票人则为“Lai Chee Ying”,金额为14.41万。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