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车牌|记协就新查册安排申司法覆核 称至上月底无传媒成功申请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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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港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车牌查册一案,运输署今年1月8日推出车辆查册新措施,新闻工作者被纳入例外情况申请,需涉及公众利益申请才会被批准。香港记者协会确认,今日(5日)已入禀高等法院提请司法覆核,表示截至3月底,在新安排下没有传媒成功申请查册,而运输署要求回答大量问题,严重影响新闻自由,与“蔡玉玲案”判决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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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申请人为记协,建议答辩人为运输署署长,入禀状提出五项申司法覆核根据,而记协要求法庭裁定运输署就车辆查册有关的政策违宪,运输署制定相关政策属越权(ultra vires)、即相关安排超越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所赋权力。
入禀状提到,现时政策无网上途径供记者循“例外情况”申请查册,新安排下,新闻采访不属于可自动获批查册目的之一,新闻工作者必须循“例外情况”作书面申请,并于运输署信纳申请符合重大公众利益等条件才会批准。
不过,入禀状提到有证据显示,新安排实施后近三个月,多间传媒曾先后申请查车牌,但仍未有任何申请获批或有接获结果,包括《香港01》、《明报》及《NOW》等。记协质疑程序缓慢,要求记者披露侦查新闻详细资料,显示对新闻业角色误解,对新闻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
入禀状又指,“例外情况”申请程序“过度繁重、耗时及不确定”,运输署要求传媒披露侦查新闻详细资料、询问申请符合哪些公众利益,且会要求传媒进一步交代详情,显示运输署对新闻界角色理解与一贯人权原则并不一致,不合理地要求新闻工作者就其申请提出解释及理据。
入禀状称,如政策对记者尽监察职能带来不合理障碍,做法不可能合宪,亦与终审法院就“蔡玉玲案”所颁判词有冲突。
▼蔡玉玲就作侦查报道至被捕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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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5日蔡玉玲查车牌案终审上诉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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